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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公立医院实行“三级回访”制度
  • 2012-11-23 10:42
  • 作者:佚名
  • 来源:千山晚报

出院后3周内经治医生必须进行电话回访,还将有专人回访住院期间的满意度等

病好出院3周内,将会接到经治医师的电话回访。昨日,记者从市公立医院管理局获悉,我市17家市直公立医院开始实行出院患者“三级回访”制度。患者出院后将有专人打电话询问出院后的康复情况以及住院期间的满意度等,据介绍,2011年我市出院人数达16万余人次。

据介绍,市民对医疗服务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为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提高各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在17家公立医院实行“三级回访”制度。一级回访是指患者出院时,首先由临床科室为患者发放印有疾病治疗、康复、保健的指导建议和医生联系电话的卡片或纸质载体,并且出院后3周内,经治医生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情况,并根据患者的情况给出指导建议。二级回访是指医院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于患者出院3周后,由专人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患者在住院期间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和一级回访的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三级回访是指在一、二级回访时限期满后,由医院纪委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督导回访。其主要内容是了解“一级回访”中经治医生是否进行了病情跟踪电话回访和医院相关机构是否进行了患者满意度的回访,其随机抽查比例应大于出院患者数量的10%。

据了解,要求各医院根据“三级回访”的基本要求,建立医院的详细出院患者“三级回访”制度和相关的考核制度,严格实施。要求各公立医院对于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患者在住院期间有任何问题,出院后均可以通过回访电话告知医院相关部门,医院将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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