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1-15 16:40
- 作者:佚名
- 来源:医药网
《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已于近日实施,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公开“黑名单”,是为了震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是为了利于公众监督,从企业外部给力,让药品行业规范、健康地发展。
2012年的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座谈会提出了要强化制度建设,在稽查执法方面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技术监督方面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督抽验工作效能。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间、多地区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国际间的协作力度,构建全方位联合打假的格局。此外,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稽查业务管理系统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件查处、抽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监管优势,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成效。这是要从顶层设计上,织密、织牢药品监管网络,杜绝药品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滋生的缝隙与土壤。
近年来,乡镇、街道、社区遍布药品信息员、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逐步实现监管无盲区、全覆盖的目标。而众多一线基层执法人员,更是片刻不敢松懈,发挥着监管作用,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走上规范之路。
而药品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离不开各个层面的监督给力,释放行业协会的正能量,在引导药品行业发展上,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药品行业协会一般是由从事药品相关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结成,属于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同行业间的经营行为;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开展对本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行业协会聚集着企业的负责人,如果这些人能够把好舵,不偏离药品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企业就不会走上歧途,行业自律就能自然加强;行业协会积聚着企业的专业人才,如果这些人凝心聚力,钻研探索新药的研制,药品市场的走向,信息的交流沟通,将是药品行业难得的一批生力军,将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充分释放行业协会的正能量,能够从药品行业内部给力。行业协会应本着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目标,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健全药品行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行业间的相互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合作,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依法诚信生产和经营,促进药品事业健康发展和医药产业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