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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7)
  • 2012-11-14 15:34
  • 作者:佚名
  • 来源:卫医管发

第七章 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质量。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4.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

5.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6.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7.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8.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9.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10.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三)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四)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五)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六)科教成果(评审前五年)。

1.协助与参加过国家与省级科研部门的大型科研调查活动(可选)。

2.完成培训社区及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数。

二、住院患者病种监测指标

(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二周与一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急性心肌梗死ICD-10:I21-I22。

2.心力衰竭ICD10:I05-I09,I11-I13,I20-I25,伴I50。

3.脑出血和脑梗死ICD10:I60-I63。

4.创伤性颅脑损伤ICD10:S06。

5.消化道出血(无并发症)ICD10:K25 -K28伴有.0 -.2,.4 -.6亚目编码,K29.0,K92.2。

6.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ICD10:T00-T07。

7.细菌性肺炎(成人、无并发症)ICD10:J10.0,J11.0,J12-J18(不包括J17*)。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ICD10:J44。

9.糖尿病伴短期并发症与长期并发症ICD10:E10-E14。

10..结节性甲状腺肿ICD10:E04。

11..急性阑尾炎伴弥漫性腹膜炎及脓肿ICD10:K35.0,K35.1。

12..前列腺增生ICD10:N40。

13..肾功能衰竭ICD10:N17-N19。

14..败血症(成人)ICD10:A40-A41。

15..高血压病(成人)ICD10:I10-I15。

16..急性胰腺炎ICD10:K85。

17.恶性肿瘤术后化疗ICD10:Z51.101。

18.恶性肿瘤维持性化学治疗ICD10:Z51.201、Z51.103。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甲状腺切除术ICD-9-CM-3: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7.乳腺手术ICD-9-CM-3:85.4。

(三)麻醉。

1.麻醉总例数。

2.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

3.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

4.麻醉复苏(Steward苏醒评分)管理例数。

5.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例数。

6.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例数。

(四)住院患者安全类指标。

1.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2.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3.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4.产伤发生率。

5.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6.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7.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8.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9.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三、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9)。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有禁忌者除外)的时间。

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

(1)到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

(2)需要急诊PCI患者的转院时间。

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二)心力衰竭(ICD-10 I11-I13伴I50)。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β-受体阻滞剂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ACEI/ARBs、β-受体阻滞剂。

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6.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0 J13-J15,J18)。

1.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3.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5.入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

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急性脑梗死(ICD-10 I63)。

1.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的时间。

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五)剖宫产ICD-9-CM-3:74.1。

1.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征。

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1)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2)在胎儿娩出(断脐带)后即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3.再次手术指征。

4.评估产后出血量。

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6.为患者提供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

7.切口愈合:Ⅱ甲。

8.术后7天内出院。

9.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六)围手术期预防感染。

1.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一、二代头孢菌素。

2.在手术前一小时开始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手术后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

适用手术名称与ICD-9-CM-3

1.甲状腺切除术ICD-9-CM-3: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7.乳腺手术ICD-9-CM-3:85.4。

四、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

(四)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

(五)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

(六)重症患者预期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APACHEⅡ评分)%。

(七)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APACHEⅡ评分)%。

(八)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

(九)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五、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一)抗菌药处方数、静脉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二)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比例。

(三)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四)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五)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六)采购抗菌药物品种数。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

(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

(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四)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

附件1

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地区常见病为主,若是本地区非常见病,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专科医院、100公里范围内二级医院中已有该专业者或区域人口少于20万者,则为“可选”项目,非必备。如“血液内科专业”、“烧伤整形科专业”,非常见病较多、100公里范围内其他医疗机构已有该专业者,或人口过少、需求不足可以不设置。

一、内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心血管内科专业。

1.心脏骤停的抢救。

2.心源性休克的抢救。

3.静脉临时起搏(可选)。

4.急性心肌梗死的规范化治疗。

5.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治。

6.设立心脏监护独立的护理单元(CCU)包括监测心、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

7.高血压急诊抢救。

8.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9.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治。

10.急性心功能不全的抢救。

1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治。

(二)呼吸内科专业。

1.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2.肺炎和COPD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的合理应用。

3.支气管肺癌的早期诊断、临床分期与规范化治疗。

4.大咯血的诊断与治疗。

5.自发性气胸诊断与治疗,张力性气胸的救治。

6.急性和慢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7.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肺功能检查。

9.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可选)。

(三)消化内科专业。

1.能够正确、规范地诊断与治疗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

2.消化道大出血的诊治:消化道大出血的综合抢救: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镜下治疗,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及其他原因出血的内镜下止血治疗)。

3.功能性胃肠道疾病及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治疗。

4.肝硬化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5.常规开展规范的胃镜、肠镜检查工作。

6.黄疸的鉴别诊断。

7.开展肝穿刺诊断与治疗。

(四)内分泌科专业。

1.甲状腺疾病:单纯性甲状腺肿、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肿瘤的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2.糖尿病的诊断、分型。合理应用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度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诊断和处理。

3.代谢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4.能测定TSH、FT3、FT4、Trab、TGab、TPOab。

(五)肾脏内科专业。

1.血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3.原发性肾小球的诊治。

4.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酸性肾病、梗阻性肾病。

5.尿路感染的诊治(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

6.急性肾衰的诊治。

7.慢性肾衰的诊治。

8.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可选)。

(六)神经内科专业。

1.神经系统危重病人的抢救(包括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

2.脑血管病的鉴别诊断及治疗。

3.颅内高压普通病因检查和对症治疗。

4.头痛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6.癫痫病诊断分型及抗癫痫药的合理应用。

7.肌无力初步筛查(可选)。

(七)肿瘤内科专业(可选)。

1.食管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2.胃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3.结、直肠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疗。

4.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5.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6.乳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7.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8.晚期肿瘤临终关怀治疗及三阶梯镇痛治疗。

9.深静脉穿刺置管常规。

10.骨髓抑制患者处理常规。

(八)血液内科专业(可选)。

1.常见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

2.各种白血病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5.多发性骨髓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6.恶性淋巴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7.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组织化学分类。

8.常见出血性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二、外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普通外科专业。

1.常见外科急腹症的手术处理。

2.肝部分切除、脾切除术。

3.重症急性胰腺炎引流术。

4.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可选)。

5.胆总管切开取石(探查)T管引流术、胆肠内引流术。

6.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7.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术。

8.乳腺癌根治术。

9.胸腹联合损伤的救治。

10.右/左半结肠切除术。(可选)

11.无张力疝修补术

(二)骨科专业。

1.四肢骨折钢板或髓内钉内固定术。

2.骨关节肿瘤的手术治疗(可选)。

3.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可选)。

4.腰椎间盘摘除术(可选)。

5.脊椎后路椎板减压。

6.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

7.关节融合术。

(三)神经外科专业。

1.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2.颅骨成形术。

3.常见脑肿瘤手术(脑膜瘤、胶质瘤)(可选)。

4.颅内血肿清除术。

5.椎板切除减压术。

6.脑室内、外减压术。

(四)泌尿外科专业。

1.膀胱部分切除术。

2.膀胱损伤修补术。

3.肾切除术。

4.附睾切除术。

5.输尿管、膀胱切开取石术。

(五)心胸外科专业(可选)。

1.常见胸部创伤救治。

2.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3.贲门、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

4.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5.心包部分切除术。

(六)烧伤整形科专业(可选)。

1.各期烧伤清创术。

2.切(削)痂植皮术(<20% TBSA)。

3.焦痂切开减压术。

4.内穿刺植皮术。

5.微粒皮移植术。

6.带蒂皮瓣修复术。

三、妇产科

(一)妇科专业。

1.子宫肌瘤剔除术。

2.子宫全切术。

3.附件切除术。

4.有异常的人流、取环术。

5.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治。

6.闭经的诊治。

7.宫腔镜检查术(可选)。

8.妇科常见恶性肿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绒癌)。

9.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二)产科专业。

1.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

(1)胎儿的产前筛查;

(2)B 超产前诊断;

(3)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护,胎儿成熟度监测和胎盘功能监测。

2.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诊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胆汁郁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量异常,多胎妊娠,产后出血,胎位异常,子宫破裂等)。

3.单纯剖宫产术(不包括腹膜外剖宫产)。

4.客观测量产后出血。

5.高危妊娠诊断及处理(子痫、胎位异常)。

6.产程监护和产程并发症处理。

7.开展各类助产技术,包括会阴侧切、胎吸助娩。

8.产后出血率<5%。

9.围产儿死亡率<15‰。

四、儿科

(一)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IE)与颅内出血(ICH)的诊治。

(二)新生儿溶血病的诊治。

(三)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诊断。

(四)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的诊治。

(五)小儿腹泻规范的液体疗法。

(六)小儿出血性疾病的诊治。

(七)血尿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八)急慢性肾炎和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的诊治。

(九)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急救。

(十)各种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

(十一)儿童甲亢、甲减及糖尿病的诊断及治疗。

(十二)川崎病的诊治。

(十三)心肌炎的诊治。

(十四)哮喘的诊治。

(十五)小儿结核病的诊断。

(十六)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五、感染性疾病科

(一)霍乱的诊断。

(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乙脑的诊断。

(三)流行性出血热及其合并症的诊治。

(四)重症及耐药伤寒的诊治。

(五)急性、慢性、重型肝炎的诊治。乙肝、丙肝的抗病毒治疗。

(六)肝炎后肝硬化及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七)病毒性肝炎实验室检查开展项目:抗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性及定量测定、抗HCV、抗HDV、抗HEV-IgM和抗HEV-IgG。

(八)中毒性痢疾的诊治。

(九)结核病的规范化治疗。

(十)手足口病(B08.401)诊治。

(十一)流行性感冒的诊治。

疾病流行区域作为基本技术项目。

(一)疟疾诊治。

(二)钩端螺旋体病的诊治。

(三)血吸虫病的诊治。

(四)布鲁氏菌病的诊治。

(五)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诊治。

(六)立克次氏体病的诊治。

(七)登革热的诊治。

(八)丝虫病的诊治。

六、眼科

(一)眼球穿孔伤缝合术。

(二)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三)球内异物(磁性)取出术。

(四)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五)周边虹膜切除术。

(六)眼球摘除术。

(七)鼻腔泪囊吻合术。

(八)眼球内容物剜除术。

七、耳鼻咽喉科

(一)乳突根治术。

(二)上颌窦根治术。

(三)鼻侧切开肿瘤切除术。

(四)气管切开术。

(五)听功能评估技术(含主、客观测听技术:纯音测听、声导抗)。

(六)食管异物取出术。

(七)扁桃体切除术。

(八)鼻中隔矫正术。

八、口腔科

(一)舌切除术(部分)(可选)。

(二)颌面部骨折复位及固定术。

(三)口腔上颌窦漏修补术。

(四)颌下腺摘除术、舌下腺摘除术(可选)。

(五)腭部良性肿瘤切除术(可选)。

(六)唇裂修复术。

(七)牙正畸(活动矫治器)。

九、皮肤科

(一)银屑病、湿疹、皮炎、痤疮、白癜风、荨麻疹等常见皮肤病的诊治。

(二)与皮肤病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治。

(三)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诊治。

(四)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五)微波、冷冻和Coz激光治疗。

十、急诊医学科

(一)完善的急诊体系,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心肺脑复苏术。

(三)心电图检查以及心电监测。

(四)正确氧疗。

(五)呼吸机应用(有创和无创通气)。

(六)除颤、电复律。

(七)急腹症鉴别诊断。

(八)多发伤诊断及急诊处理。

(九)急性中毒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

(十)B超诊断在急诊中的应用。

(十一)中暑、溺水、电击及自缢处理。

(十二)急性心肌梗塞的监测和抢救。

(十三)哮喘持续状态的抢救。

(十四)各种大出血的初步急救。

十一、康复医学科

(一)运动系统、神经系统一般伤病、疼痛与功能障碍的康复,各种急慢性炎症的康复。

(二)功能评定: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三)康复治疗:

1.物理治疗:耐力训练、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步行训练、平衡训练、手法治疗、牵引疗法,高、中、低频电疗,光疗、超声波疗法、磁疗、冷热疗法、压力疗法等。

2.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3.传统康复治疗:针炙、推拿(如本院中医科开展此类治疗,康复医学科可不开展)。

十二、麻醉科

(一)麻醉前评估、准备及制定麻醉实施方案。

(二)手术病人进行有创和无创的血压、心率、心电、血氧饱和度及体温的连续定量监测:全麻病人进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

(三)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

(四)各专科手术的麻醉处理。

(五)心、肺、脑复苏、除颤技术。

(六)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诊断性检查的。

(七)机械通气支持的条件与技能。

附件2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

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院常见病临床诊疗需求为主,若是非本院临床常用项目或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可实行委托服务。

一、检验科

(一)常规开展至少400项检验项目,包括临床输血学、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

(二)开展A、B、O血型及RH血型鉴定和不规则抗体检查;有输血管理制度,成分输血率≥90%,红细胞使用率≥80%。

(三)开展各种标本(尿液、粪便、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物和血液等)的物理、化学、涂片检查;开展血常规、溶血、骨髓细胞形态(组化、免疫分型)凝血、血流变等实验;如用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并报告;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镜检有记录并报告。

(四)临床化学:检测类别包括蛋白、酶类、脂类、电解质、激素、血气等;有生命紧急值和报告制度。

(五)临床免疫学:检测类别包括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病原体血清学、肿瘤标志物、自身

抗体、特定蛋白等;ELISA实验以酶标仪读数判断结果,并有原始记录。

(六)临床微生物学:开展项目包括涂片、培养、鉴定、药敏等试验及耐药性的检测、常见

细菌鉴定要求到种,药敏试验用药的选择有制度和依据,细菌培养阳性率≥30%。

(七)所有开展项目均建立操作文件,有规范的标本管理和报告记录;所有专业均常规开

展室内质控工作,平均RCV小于省推荐RCV;参加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内质评

活动,成绩合格。

二、病理科

(一)常见病的活体组织大体和镜下病理诊断。

(二)各种细胞学检查,包括痰、尿、胸腹水、脑脊液、乳头溢液、子宫颈细胞等。

(三)常规苏木素伊红染色法和几种特殊染色法,包括网织纤维、Masson、AB和PAS、抗酸、VG等。(可选)

(四)冰冻切片诊断(可选,若开展恶性肿瘤手术者为必备)。

(五)石蜡切片诊断的准确率≥95%。

三、医学影像科

(一)设备要求。

1.大型X线机、CR/或DR、胃肠造影机。

2.超声诊断仪。

3.CT(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二)影像诊断学要求。

1.全身各部位的X线摄影(包括CR或DR)、床旁摄影及相应诊断等。

2.胆囊、胆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等影像学检查及诊断等。

3.CT检查及诊断(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4.动脉及静脉造影术。(可选)

(三)超声波诊断学要求。

1.表浅器官(眼、甲状腺、乳腺)的检查及诊断。

2.腹部脏器与泌尿系器官的检查及诊断。

3.妇产科疾病的检查及诊断。

4.心脏与周围血管(颈部血管、四肢血管)的检查及诊断(可选)。

5.浆膜腔超声波引导穿刺治疗。(可选)

6.超声波穿刺细胞学和组织学检查。(可选)

7.颅脑超声波检查(可选)。

四、药剂科

(一)有本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二)采购抗菌药物品种≤35种。

五、临床功能检查

(一)心功能检查。

心电图检查及正确诊断。

(二)肺功能检查。

一般肺功能检查。

(三)电生理检查。

脑电检查、无创心电生理检查。

(四)内镜检查。

食道、胃、十二指肠、乙状结肠、直肠内镜检查。

下段泌尿道内镜检查。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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