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 >  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1)
上海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1)
  • 2012-11-05 16:51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政府

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上海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卫生部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上海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回顾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基本完成

“十一五”期间,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本市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13岁,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9.61/10万、5.97‰,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对照《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本市“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医学科技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发展指标已基本实现(见表1)。

表1 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属性  指标名称  统计口径  类型  “十一五”目标值  2010年指标值 
社会性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  户籍人口  预期性  ≥80岁  82.13岁 
2.婴儿死亡率  户籍人口  预期性  ≤5‰  3.12‰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户籍人口  预期性  ≤7‰  3.92‰ 
4.孕产妇死亡率户籍  人口  预期性  ≤10/10万  5.30/10万 
5.自愿无偿献血比例  预期性  ≥95%  97.1% 
6.病人对医院综合满意率  预期性  ≥90%  91.7% 
工作性指标  7.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约束性  户籍人口≥98%外来人口≥85% 

户籍人口99.8%

外来人口99.8% 

8.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户籍人口  约束性  ≥95%  99.98% 
9.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户籍人口  约束性  ≥95%  97.42% 
10.年人均社区预防保健经费  常住人口  约束性  ≥40元  46元 
11.每万人拥有救护车数  常住人口  约束性  ≥0.25辆  0.22辆 
12.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  急救对象  约束性  城区8-10分钟郊区10-15分钟 

城区12-13分钟

郊区12-15分钟 

1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治疗床位平均住院天数  约束性  ≤10天  11.2天 
14.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治疗率  约束性  门诊≥85%住院≥50%  门诊≥85%①住院50% 
15.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常住人口  预期性  4.57 
16.千人口执业医师数  常住人口  预期性  2-2.5  2.23 
17.全科医师占社区临床医师的比例  预期性  ≥50%  38.4% 
18.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常住人口  预期性  ≥3  2.43 
19.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比例  预期性  ≥40%  50.7% 
20.疾病预防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比例  预期性  ≥50%  63.3% 
21.卫生监督员本科及以上比例  预期性  ≥60%  74% 

①此处为2008年统计数据,自2009年起不再统计该数据。

(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面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在兼顾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强调内涵建设。全市累计投入21.34亿元,市级层面实施了25个大项目、71个子项目,区县层面实施了100余个项目。建设了11个公共卫生重点学科,选拔和培养了30名优秀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和100名优秀青年人才。建立了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6个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新增8个专科急救中心、24个医疗急救分站、120辆救护车,完成108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针对老人、儿童、妇女、农村居民、患病贫困人群等弱势群体实施了10项公益实事项目。

贯彻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结合本市实际,扩展服务内容,形成本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念得到初步体现。

加强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成功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实施《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年-2015年)》,社区慢性病病人管理规模不断扩大,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格局初步形成。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成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之一,6所区县精神卫生机构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全市每年职业病发病例数总体平稳。推进第二、三轮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计划,市民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健康教育规范化管理,建立“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有力、有序、高效地开展了上海世博会的医疗卫生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和11·15特大火灾的应急医疗救援。

(三)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实施了市第六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等一批市级医院改扩建项目和郊区三级医院建设(“5+3+1”) 项目。完成了购置高端医疗设备专项工作,使上海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情况显著改善,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19138.92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80.05%;出院人数达251.62 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47.20%。

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了一批诊疗科目和专项技术准入标准,强化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医疗质量控制网络覆盖面不断拓展,全市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增加至45个。制定和实施了《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的常态管理。成立了医疗服务监管专职管理部门,组建了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启动了新一轮医院综合评价(评审)工作。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加强血液管理,实施了《上海市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无偿献血比例提高,血液募集量基本满足临床要求。制定了《干部保健医疗服务规范》(DB31/T492-2010),进一步规范了本市干部保健医疗行为。

(四)基层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全市每个街道(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每3-5个居委会或1-2万服务人群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郊区每个中心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一般村保留村卫生室。到2010年底,全市共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38家、村卫生室1476家,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形态布局上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逐步转变。以“提高水平、降低费用、规范功能、加强管理”为目标,实施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总额预付制,改革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强化了政府责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初步构建了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得到进一步落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巩固合作医疗覆盖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750元。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引导农村居民有序就医。实现合作医疗基金区县统筹,实行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时报销结算,推动跨区县结算,提高了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成立了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加强了中医药发展的综合协调。“十一五”以来,市级财政用于中医药机构的经费投入累计达到22.7亿元。

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三名”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龙华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曙光医院部市共建研究型中医院等重大项目获批并进入实施阶段,7家中医医院列入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32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中医重点项目。浦东新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建设了一批“名中医工作室”。推进中医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全市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50%的区县成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大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建设。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再上台阶,国家中药安全评价中心、教育部中药制剂工程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获批成立并投入建设,产学研合作的技术研发机制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积极推进对外教育和医疗、科技、产业合作等方面的中医药国际化建设,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落户上海。

(六)学科人才建设继续得到加强

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市级重点学科为骨干、社区特色项目为基础,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特色突出,具有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的学科发展体系。

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了医学领军人才、公共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医学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临床技能培训。从2006年起,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统一管理的方式,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

医学科研成果显著。“十一五”期间,上海卫生系统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38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47项、国家自然科学奖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4项,中华医学科技进步奖87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238项,位居全国卫生系统和全市各行业前列。吴孟超、王振义两位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七)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外延”效应,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上海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主体形象,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推进医德档案建设并纳入人事考核范围,与职工晋升、奖惩挂钩。

强化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的行风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发挥医务职工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卫生行风万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病人对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为917%。在连续8次市迎世博、办世博城市服务文明指数调查中,医院行业调查指数一直名列12个生活服务类窗口行业前三位。

(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

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卫生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成立了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完善政策研究体系,积极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研究。积极推进卫生标准化工作,建立地方卫生标准专业技术组织管理体系,研制出台一批地方卫生标准。开展在沪卫生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医院的部市合作共建,顺利实施了同济医院属地化管理改革。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卫生监督基础设施、执法车辆和仪器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全面加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了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规范和改进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推行卫生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和错案追究制。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9项,调整12项,保留33项。

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卫生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行业动态等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强化对卫生政策、便民事项和重点工作等的解读信息发布;强化上海卫生信息网、“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等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功能。医疗卫生单位向社会和患者全面公开医疗卫生服务规范、便民措施、医药收费等信息,规范医疗服务告知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和患者的知情权。

共6页: 1 [2][3][4][5][6]下一页 [查看全文]
标签:十二五规划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