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背景文章 >  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 2012-11-05 16:17
  • 作者:佚名
  • 来源:山东省卫生厅

12月14日,山东省卫生厅正式印发《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工作,巩固2009-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成果,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区域间人群健康状况和资源配置差异不断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规划》从健康、疾病控制、医疗保障、资源配置、卫生投入等方面,提出未来5年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发展指标。到“十二五”末,人均期望寿命比“十一五”末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7‰和8‰;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5人、千人口注册护士2.58人、千人口平均拥有床位4.5张,村级卫生机构中执业(助理)医师占3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到9天以内。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与人才,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突出解决好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明确未来5年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包括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改革管理、运行、监管体制机制,抓好卫生行风建设等。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十二五规划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