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1-05 14:54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疆发改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批复》(新政函〔2011〕281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近日发布实施。
《规划》以全面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心
以新时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社区、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依靠科技与人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模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卫生事业确定了十一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二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四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八是提高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九是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建设。十是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一是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十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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