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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法人机制改革:院长权力变小
  • 2012-08-23 11:26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今年5月,北京医改办提出在京三甲公立医院法人机制的改革方针——将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近日,针对法人机制的改革已经开始正式实行。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2日称,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开始试点法人治理运行机制。通过实行理事会制度、执行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从而避免过去院长“一支笔”决定一切的做法。

在22日举行的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局局长兼医管局局长方来英说,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的改革,将带来医院领导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变革,进一步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升公立医院发展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北京朝阳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分别在7月5日、7月16日成立了理事会,医院理事长和执行院长都已上任,理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方来英说,医院理事会负责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医院发展计划和财务、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可以对医院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决策。医院执行院长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主持医院运营管理工作等。北京市医管局正筹建监事会,将尽快向试点医院派驻监事,对医院管理和院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医院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行使者理事会、执行院长、监事会分工明确,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

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说,过去的院长既是决策者,也是经营者、执行者。现今执行院长的职责就是执行理事会决策的方向、框架、预算。

无论是新的考核制度还是旧的考核制度,群众、老百姓满意不满意是关键,也是是评判医院绩效的最重要标准。我们希望此次改革最终能利国利民,让打算看病就医的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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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人治理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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