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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信息发布:《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白皮书》
  • 2012-08-20 15:42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2012年8月17日-18日,以“深化医改,加强慢病防控,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卫生论坛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办公厅主任侯岩简要介绍近十年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卫生工作方针,努力探索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发展道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卫生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一、基本卫生状况

一、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10年的74.8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2年的51.3/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2年的29.2‰下降到2011年的1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2年的34.9‰下降到2011年的15.6‰,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二、卫生资源持续增长

2011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5.4万个,其中:医院2.2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万个。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81张、执业(助理)医师1.82人、注册护士数1.66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4.73人。

三、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明显增加

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2002年的21.45亿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62.7亿人次;住院人数由2002年的5991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5亿人。2011年,中国居民平均就诊4.6次,每百居民住院11.3人,病床使用率88.5%,平均住院日为10.3天。2011年,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为83.3%,其中农村地区达到80.8%。

四、城乡以及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2003年,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分别为55%和21%,2011年分别增至89%和97%,发生了重要变化。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逐步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5年的1:2.15缩小为2010年的1:1.01;婴儿死亡率城乡差距从7.2个千分点下降到5.9个千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2003年的34个百分点下降到2010年的2个百分点。

五、卫生总费用发生结构性变化

2002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57.7%,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占15.7%和26.6%。2011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4.9%,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0.4%和34.7%。政府卫生支出由2008年的3593.9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378.95亿元,年均增速为21.68%,明显快于同期卫生总费用和财政支出的年均增速。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3月,中国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启动深化医改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实现"病有所医"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截至2011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从2002年建立,至2011年,参合人数达8.32亿,参合率97.5%,人均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246元,受益人次数从2004年的0.76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8万元。2010年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障,截至2011年底,已有近30万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等8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补偿,实际补偿平均达65%。2012年,又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常见多发大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

截至2011年,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并有序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延伸。目前,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30%。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实施综合量化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夯实,"强基层"的医改目标初步实现

200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70多亿元,支持近3.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启动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安排3.6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万多人。

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国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受益人群不断扩大。针对特殊疾病、重点人群和特殊地区,国家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人群近2亿人。

五、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

2010年起, 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今年,全国311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改革。普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优质护理服务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政策,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数为45.7万所,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7.9%,床位数占全国总数的9.7%。

三、重大疾病防控

一、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2010年底,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为76万人,远低于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的目标;全国结核患病率降至66/10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血吸虫病病人约32.6万,较2004年减少了61.3%,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实现疫情控制目标。2004年,启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2007年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疾病由7种增至15种,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有效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国家层面上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患者显著减少。

二、卫生应急能力全面提高

建立了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多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协调机制,健全了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组建了传染病控制、医疗救援、中毒处置、核放射处置类27支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有效处置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紧急医学救援,保护了居民的生命和健康。

三、慢性病防治工作逐步加强

中国现有慢性病患者2.6亿人,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占到总死亡人数的85%,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2002年以来,防控逐步由重治疗向防治结合转变,形成了由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共同构筑的防控工作网络。启动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中国健康传播激励计划等,建立起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居民健康教育体系。

四、其他卫生工作

一、爱国卫生运动更加深入

爱国卫生运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卫生的工作方式。目前,已创建153个"国家卫生城市"、32个"国家卫生区"和456个"国家卫生镇(县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2.1%和69.2%,为降低传染病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增强

审查通过124项、公布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9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了覆盖全国244个地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工作,妥善处置问题乳粉、台湾塑化剂事件等事件,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发布64种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添加剂名单。制定《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公布施行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三、中医药工作得到重视和发展

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四、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制定《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人才工程。

五、卫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卫生事务,广泛开展卫生领域的政府间、民间的多边及双边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行动。高度重视对发展中国家开展卫生国际合作和提供援助,2013年,中国即将迎来援外医疗队派遣50周年。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将创新援外工作模式,继续为发展中国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展示中国"爱和平、负责任"形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未来,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入推进卫生改革,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致力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更好地维护、保障和增进全民健康,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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