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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面临三个困难
  • 2012-08-09 10:42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网

医改实施三年来,公立医院一直作为医改的主要参与机构,它们的管理者对于改革有何体会、建议和意见?如何做好“管办分开”?如何看待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2012第八届中国医院院长高层论坛上,北京医管局常务副局长毛羽、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闫纯锴和郑州市卫生局局长顾建钦作为应邀嘉宾接受了采访。

记者卫生局和医管局的关系如何?如何看待管办分开?

毛羽:有一个医改专家说的“公立医院关键问题不是说让医管局管、卫生局管,总之得有人管。现在实际上公立医院发展是没有人管,是无序发展。从职责上来说,医管局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相当于行业的国资委。卫生局是管行业、出政策、管监督、管公共卫生。

 

北京医管局常务副局长毛羽

因此管办分开实际上是一个新的探索,但是只要职责清楚、管理到位,管理效果还是能够显现的。

闫纯锴:既然论坛主题是如何实现管办分开。所以我就想不要再争论管办好不好、对不对。而是要研究如何在实现管办分开后,让医院更具有活力或者医院发展的更好,卫生行政部门让我们依法管理医院,就不要将来觉得医院有管理的代表了。有了医管局,今后不是如何更严格,或者如何更无所顾忌地来卡拿医院,而是应该很好地研究如何让卫生行业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得以最好的体现,让医务工作者更有体面地为患者服务。

 

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闫纯锴

顾建钦:鉴于政府财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各方面的情况,要想办好医院,逐步或者真正实现医院管办分开,要做到“逐步充分放开,彻底抱紧抱牢”。

对于应该举办、该支持的医疗机构,政府应该投入的彻底抱到怀里,抱紧抱牢。我有个建议,包括基础设施、人员工资、业务经费、设备购置、专科发展和培训交流等等,这一切真正实现非盈利,实现由政府来投入和主导。比如妇幼机构等保障当地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和一些综合医疗卫生机构。

除此以外,其他的一些专科机构、综合机构或者说一些医疗机构,要运用市场手段彻底放开,让其引用社会资本,走市场化的道路,政府只负责监管。比如在城市发展的新区域里,建立新的医院,可以尝试建立股份制医院的方式,一部分建院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余部门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商募集。这样,既能够尽快的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又可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

 

郑州市卫生局局长顾建钦

记者如何看待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闫纯锴: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管理的概念,是企业改革的产物。当前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最大的体现是院长职业化。现行的规定对于院长的职责和权利没有明晰的规定。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使院长职业化从法的层面或者政策层面明确,可以使医院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实施好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把院长的责权利确定好,让普通的技术医疗服务价值体现出来。另外应该确定政府的责任,比如明确融投资渠道、比如取消以药补医后的医药服务价格如何形成等。

顾建钦:在公立医疗机构探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比较好的探索。郑州市正在选取1到2家规模比较小的医院先做试点,重点希望能够通过对院长、对法人代表、对法人机构在责、权、利、效、廉这五个方面,怎么样能够明晰职责,怎么样能够在当前这样一个体制机制下,给予适当的或者比较充分的范围。怎么样能够通过实施这个治理法人结构,让管理者、负责者、经营者,尤其是我们的医护人员,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提升他们的价值。怎么样能够通过绩效考评、内部的一些内涵管理来提高医院的服务产出。

记者医改是一道世界难题,而公立医院改革是难题中的难题。公立医院改革到底难在哪儿?

毛羽:公立医院改革实际上改革的是体制机制,不仅仅是改革医院的体制机制,同时也改革我国的现行政策。医院是改革的着力点,是各种政策的集中反映。这种深度改革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因此难度很大。

闫纯锴:公立医院的特殊属性为公益性,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是现在几乎没有哪一家医院是不盈利的,而且主要靠卖药的利润盈利,是向患者获得利益。医改要求医院“医药分开”、药品“零差价”销售,但政府却投入不了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就会给政策实施形成桎梏,而且各地的财政状况不一致,政府给予的资金保障差别大,所以说要我国全部地区在同一时期内都实现改革成功是有难度的。

顾建钦:我感觉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三年五项重点改革,推进相对比较缓慢,应该说难点还比较多,目前阶段性成效还不太显著。

我认为主要有三方面难处:第一,公立医院改革是综合性、系统性的复杂工程,医院难以独立完成这项改革工作,涉及到财政、编制、人事等很多部门。第二,公立医院改革在顶层设计、高端的思路方面还不是十分清晰。到底要政府投入、保住或者充分保障哪一类医疗机构。没有明确的分类和界定。第三,医药分开没有解决。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加价程度很高,实际上医院只挣15%、20%的差价,是非常低的,只通过取消零差价不能根本解决以药补医的问题,药品零差价销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补医的问题。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标签:管办分开  公立医院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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