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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七大亮点(3)
  • 2012-07-25 15:0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重点建设任务

建立针对中医药领域的三级信息平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卫生部共同建成覆盖国家、省级、区域(地市或县级)中医药三级信息平台,完善国家级中医药综合管理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国家中医药信息专网,实现国家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全国中医药的综合管理和业务协同,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

《规划》中还明确要求,初步建成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应用系统,并对其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在建设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方面,具体要求是建设中医药电子政务管理系统,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行政办公网络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需求;建立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实行全国中医药项目经费网络化管理。

在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方面,具体安排是基于《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制定中医药统计信息管理细则,开展中医药综合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健全国家、省级、基层三级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构建国家中医药统计信息工作协作机制;建设标准统一、流程优化、满足中医药需求的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中医药数据的实时采集、整理、汇总、统计和分析功能;完善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系统、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系统,应用先进的监测理论方法和数据挖掘技术,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在建设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方面,具体部署是初步构建统一规范、统一模式的全国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群;建立中医师资格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国内执业中医师、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考试与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服务;建设中医医疗机构资质认证服务信息系统,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及其诊疗行为监管,提供中医医疗机构监管和资质信息服务;建设中医药广告监测信息系统,提供广告监测信息服务;推进中医药应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在建设中医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方面,要求继续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电子病历研究与应用协作机制,开展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中医专科电子病历功能规范研究与应用试点;开展中医临床路径信息系统、中医护理信息系统、基层(社区、乡镇等)中医药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中医医院融入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试点,促进医院之间中医医疗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推动具有中医药内涵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等。

在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方面,要求建设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信息数据采集系统,面向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信息;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站、多媒体等信息系统,方便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体质辨识和健康评价信息系统,完善基层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适宜所及的中医药服务。

通过主要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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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医药信息化  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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