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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卫生信息技术人才分四类 难题有望得解决
  • 2012-07-23 09:37
  • 作者:杨文彦
  • 来源:人民网

7月21日,“全国医学信息化人才标准与培养发布会暨i-医教育资助工程启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建议,各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在开展常规的医学信息学学位教育之外,应积极开设医学信息学相关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全国医学信息技术考试管理中心主任马晓宏宣布将在全国开展“i -医教育资助工程”,通过进行相关的医学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和捐赠多媒体教学实验室,促进医学院校在校学生掌握医学信息技术,资助工程自2012年7月正式启动。

会上,全国医学信息技术考试管理中心主任马晓宏宣布将在全国开展“i -医教育资助工程”,通过进行相关的医学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和捐赠多媒体教学实验室,助力职业教育,资助医学院校,促进医学院校在校学生掌握医学信息技术,提升职业专项技能。本项资助工程自2012年7月正式启动,计划在今后每年都将资助医学院校建立自己的医学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实验室。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加大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随着以计算机技术为主的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医院信息平台被公认为是实现安全、有效、以患者为中心、及时、高效率和公平六个医疗目标的基础。医院工作人员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可以提高医疗诊疗和管理的效率,加速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安全,保证医院信息化合理、持续运营,促进改善原有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

但是,专家指出,目前要真正把信息技术应用到医院管理领域以及临床诊疗中,还存在障碍,一方面缺乏同时具备信息技术知识和医学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临床医护人员对信息技术的方法、理论和观念缺乏了解和掌握。因此,各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在开展常规的医学信息学学位教育之外,还应该积极开设医学信息学相关的人才培养和培训。与会专家一致表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也是如此,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

据介绍,“全国医学卫生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标准”目前将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分为医院医务人员、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医学院校在校学生、医疗卫生部门管理人员四个方面,根据在校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的特点,在职人员各自工作范畴的不同,制定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养标准和信息技术操作标准,最终目的是实现对医疗卫生单位从业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评,以期能在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应用过程中发挥促进性作用。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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