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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广东不再新办大医院
  • 2012-07-20 10:15
  • 作者:佚名
  • 来源:南京都市报

未来五年,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办城市综合性医疗机构;到“十二五”期末,广东将实现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不低于九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昨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

城市大型综合性医院人满为患,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却乏人问津。为了解决这种困境,《规划》指出,未来五年,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办城市综合性医疗机构,通过结构调整整合部分公立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比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为民营医院发展留下空间。引导资源富余地区将城市一级、部分二级医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饱受诟病,“十二五”期间,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根本性的缓解。

《规划》指出,到“十二五”期末,我省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力争有1家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三甲医院,全省建有若干家民营三甲医院。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持二级医院、地级市以上的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制度,建立城市医院支农长效机制,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将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及重性精神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补偿范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封顶线15万元以上。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广东将努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普及性,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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