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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加强医疗机构积分管理
  • 2012-07-17 09:22
  • 作者:佚名
  • 来源:西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近日,西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一起上级交办的某医疗机构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涉案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2年6月27日,接到上级交办的关于某医院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案件。交办案件中的视听资料(光盘)显示:某医院于2012年1月7日15时06分06秒至15时16分06秒,在甘肃卫视发布医疗广告。监督员于2012年6月27日对该医院院长进行调查核实,该院在甘肃卫视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其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相符。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督员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院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我所于2012年7月2日立案,于 2012年7月13日给予该院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依据《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该院积4分,敦促其规范整顿医疗行为。

在此案调查处理的过程中,积极与院方沟通,对该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要求该院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布医疗广告。院方非常重视此次行政处罚,要求有关科室人员规范发布广告和防范医疗风险,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一切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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