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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网络主管“统方”收回扣案件分析(2)
  • 2012-06-11 09:57
  • 作者:佚名
  • 来源:法制日报

多重原因致医疗腐败“久病不愈”

一直以来,医疗腐败问题备受关注,并被认为是看病难、看病贵背后的一大推手。相关部门为此屡屡进行打击,然而,医疗腐败却屡打不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调研发现,在限制医生诊疗费用并且财政对医疗系统的支持有限的前提下,一些医院或者医生将眼光投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上,通过“吃回扣”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大多数进入医院的药品虽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但对中标的药品,医院在使用上有最终选择权。

“这就出现了高价药销售得很好,低价中标药却由于获利少,无人问津的现象。在这种大环境下,一些临床普药品种,由于价格低,差价小,医院不用或者少用,药厂就不生产,销售企业也不经营,从而退出了市场,老百姓也买不到用不上低价药。即使国家不断地对药品降价,可是群众却享受不到任何实惠,药品价格虚高,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同时也为行贿者提供了资金来源,成为诱发贿赂型职务犯罪的外部原因。”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北京市一名基层反贪检察官向记者表示,在侦办医疗系统的腐败案件中,他们发现医疗系统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随着药品及医疗器械购销矛盾日益突出,营销形式和手段不断翻新,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医生等关键人员的地位和作用也随之显现出来,成为药品及医疗设备营销代表们‘主攻’的对象。而有的医院虽然建立了监督机构,但要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导致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和制约。”上述反贪人员介绍说,在医疗系统一些监管部门与被监督对象关系过分紧密,甚至站在被监管对象的立场上行使监管职责,失去了作为监管机关所必须具备的“超脱性”,导致部分监管职能错位,“另外是多个部门如药监、物价、工商、纪检监察、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师协会、药品招标委员会共同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部分监督职能空当或互相推诿。”

实行医药分业截断贿赂之源

对于医疗腐败问题,贺国强强调说,今后要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严肃查处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案件,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收受贿赂的案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合法利益。

卓小勤认为,要想根治医疗腐败问题首先要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

对此,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建议,实行医药分业,从制度上解决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一是药房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与医院分离,医院和药房的销售利益没有任何关系,利用市场机制和供求规律消除行业垄断,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同时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药分业后,医院收入主要来源于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有利于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把精力用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上,避免开大处方现象,重新建立合理的医生激励机制。三是严格控制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价格,截断贿赂之源。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源头是行贿,对于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环节来讲,关键是要理顺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等在流通中的价格关系。”上述调研人员分析说。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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