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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行医疗卫生投诉首诉负责制
  • 2012-05-29 09:25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从近日举行的2012年~2013年河南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获悉,该省卫生厅已出台《医疗卫生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在医疗卫生投诉接待中实行首诉负责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做到投诉接待有登记、处理投诉有凭证、反馈投诉有记录、查询投诉有档案。投诉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及时答复投诉人;组织、协调和指导单位的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投诉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办法》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设立投诉信箱,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每周至少开箱一次进行收集处理;设立投诉电话,明确负责人日常接听、登记和运转,保证24小时畅通;设立投诉接待日,每周不少于一次,安排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接待。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首诉负责制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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