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5-03 09:17
- 作者:佚名
- 来源:经济参考报
供应商质疑招标“量身定做”
据了解,四川省卫生厅的这次采购是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文件制定的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造项目,目标是为90%的村卫生室配备满足业务管理需要的电脑,10%的村卫生室配备移动PDA设备,开发与整合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所有县部署运行。
由于立项时间在2010年,因此名称叫做“四川省卫生厅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惠普、同方、方正三家联合质疑的焦点是招标产品的技术配置。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是一体式台式机,要求intel双核处理器2.6G主频,内存为2G,硬盘500G,显示屏为17寸宽屏。
这样的技术要求并不高,但“显示屏为≥17寸宽屏”引起了大家的质疑。三大厂商在质疑函中一致表示,17英寸宽屏一体机为联想独有,其他企业都是20英寸以上的显示屏。如果以20英寸以上显示屏的一体机与17英寸显示屏一体机竞标,那价格上明显居于劣势。
海尔电脑则从另外一个方面对这个项目进行了质疑———资质认证加分的设定。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有很多资质认证方面的分数,比如投报品牌销售量在IDC(互联网数据中心)的排名,排名最高的可以得到5分。海尔在质疑函中指出:“IDC数据排名对产品的质量、服务和前景已经没有实际参考价值。此项有严重的指向性,有悖公平竞争原则。”
此外,海尔负责人表示,标书中“原厂商售后服务通过COPC-2000认证的得5分”也是一个重要的质疑点,因为这个认证是总部设在美国的商业盈利性公司出具的,认证的合理性、权威性、实用性本身就存在问题。
同时,对于项目采购一体机而不是常见的台式机,惠普、同方、方正三家厂商也在质疑函中提出异议。他们认为,一体机是介于传统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之间的较高集成度的产品,是高集成度的主机和显示器集成为一体的产品,试想某个村卫生室一体机的某个部件出项问题,现场维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能连同显示器整机一起运往厂商的维修中心进行修复,并不适合农村卫生院使用。且因一体机的高集成设计,可扩展性非常差,对于未来用户增加应用功能将无法实现硬件支持,他们一致建议转而采购常规台式机。
和硬件项目一样,此次采购涉及的医疗软件系统以及另外1万台电脑的“四川省卫生厅县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也受到东软、中软等一些企业的质疑,问题同样是资质加分。
软件项目的招标文件显示“供应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参与医疗卫生信息化相关的国家“十一五”、“十二五”、“863”、“技术创新基金重点科研课题或项目”以及参与制定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都可以作为加分项目,这部分分数达到12 .5分。此外,供应商还要提供在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要缴纳28份才能获得满分10 .5分。供应商认为这些条款有比较强烈的指向性。
四川卫生厅回应称质疑不合理
面对多方质疑,采购人四川省卫生厅在2011年10月24日发出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质疑的复函》。
四川省卫生厅认为,三大计算机厂商提出的质疑并不合理。
首先,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大于等于17英寸显示器的宽屏一体机,因此各厂商也可以投报20寸英显示器的机型,同样符合招标要求,不是歧视性条款。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论是IDC的销售业绩,还是ISO、COPC-2000和HDI认证都不是专有厂商独有的东西,而是第三方出具的认证,所有厂商都可以去申请,因此不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其次,针对三家供应商质疑的“能完全按照标书细节要求实现功能的软件为联想独有”这一条,四川省卫生厅解释,随机附赠的应用软件方面,采购人并没有规定必须要计算机生产商编写的软件,供应商可以为本项目采购商用软件,一样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至于一体机项目本身的问题,四川省卫生厅认为厂商的观点有失偏颇,采购一体化电脑的决定经过专家论证并无问题。因此决定不予更改,照常招标。
而面对软件部分招标的质疑,四川省卫生厅则不予回应,只是称仍然按招标文件执行。对此,一些软件企业进行了“抵制”,不参加招标,致使两次开标由于没有多少企业参与而以流标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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