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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与12个盟、市政府签订医改责任状
  • 2012-04-26 09:40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该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潘逸阳代表自治区政府与12个盟、市政府签订医改责任状,卫生厅与各盟、市卫生局也签订了医改责任状。

责任状从加快健全全区居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4个方面入手,细化为49条。其中,鼓励蒙中医药服务,蒙中医医院新农合起付线降低20%~50%,报销比例提高15%~20%,总报销比例不超过95%;将针灸、整骨等非药物疗法纳入支付范围,对蒙药执行甲类药品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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