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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15%药品加成试点推行,剑指“以药补医”
  • 2012-02-14 10:04
  • 作者:杨芮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广东、河北、山西、青岛等省市先后举行卫生工作会议,并纷纷将取消药品加成提上日程,剑指“以药补医”。

近日举行的青岛市中医药工作会议透露,青岛市即墨、胶南两地2012年将作为试点地区,率先切掉15%药品加成,而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亦在取消加成之列。

胶南市卫生局局长曲波表示,改革将在胶南市人民医院、胶南市中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除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也要取消15%加成,这也成为“更大的任务”。据悉,此举将于2013年在青岛全市区市级医院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无独有偶,9日召开的2012年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也发布信息称,将选取30%的县(市)先行试点取消药品加价,2013年在所有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展开零加价卖药。

取消“以药补医”是各地医改的终极目标之一,而彻底切断15%的药品加成也被官方认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必然途径。业内人士认为,切断加成后,医院必然会面临收入大幅下降的局面。

据日前一项针对胶南市人民医院的调查显示,该院目前有1300种药品,一旦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一年将减少收入近3000万元。而随着药价降低,手术费和护理费可能会相应抬高。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坦言,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医院将受不少的影响,因此要推进这项改革需做好充足的准备,否则会影响整个医院的良性循环。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基药取消加成后并无实质效果,而目录外的药品取消加成,短期内可能会让药价有一定降低,但无法保证其他医疗费用不涨。”

日信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谢宁宁告诉记者,仅仅靠取消药品加成来切断以药补医是难以实现的,还需要其他措施进行配合,比如短期财政补贴对其支撑、医疗管理效率的提高、医疗管理水平的提高、独立的第三方考核及医院和医生的管理激励机制等。

北京大学政策管理学院教授、医改专家顾昕建议,解决药价虚高的措施之一是所有公立医院以中标价为最后零售价,其二是医院自主采购。

【责任编辑:聿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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