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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办医”新策遭质疑
  • 2012-02-10 09:14
  • 作者:佚名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月9日,北京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领域更为细化,重点是非营利医疗机构,医疗资源薄弱的新区和远郊区,以及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向政府申请投资支持。

“这不等于一定程度上限定了社会资本的投资范围吗?更为重要的是,针对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的办医责任应该由政府承担才对。”一位北大医改专家如是说。

新建医疗机构优先社会资本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鼓励社会办医的方向是扶优扶强,本次政策明确了新建医疗机构将优先社会资本。

据北京市卫生局统计信息显示,2010年,北京市卫生机构总收入达到798.8亿元。但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整个北京市的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占比例并不大。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占全市总数量的33.77%,床位数、卫生人员、诊疗人次分别仅占12.84%、15.9%和11.67%,医保定点医院数量更是仅有6.5%。

韩晓芳表示,过去也允许社会资本办医,但很多人反映社会资本很难进入医疗市场,主要因为公立医疗机构太强大,比如哪里需要新建医院,政府先把医疗机构办起来了,民办很难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抗衡。

基于此考虑,北京市明确提出了新建医疗机构将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提到:“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此前医保部门只有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机构在申请医保定点时实现了随报随批,其余则按照不定期、分批纳入的工作模式,致使有些优质的医院因长期不能纳入医保定点而运营困难。

此次征求意见稿当中明确提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此外,包括人才、价格、科研等方面,征求意见稿也提出民营医院将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中,针对非营利医疗机构提出了免税政策、土地政策等优惠。不过,前述医改专家指出,这些优惠政策基本延续了此前国家指导意见的内容,但也都存在相对比较笼统的问题。

“那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当中,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方向提出了相对明确的领域。征求意见稿中称,“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建设资金等支持。”

这些能向政府申请投资支持的对象,主要是面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这一政策是在此前没有提出过的,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所作的政策突破之一。但这一政策突破也引起质疑。

从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当中可以看到,政府倾向鼓励的领域是康复、护理、中医等领域,在这些领域办医方可申请政府投资。

“这不等于是变相限制了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的范围么?为什么在其它领域不能申请?本来医疗市场应该是更为开放才对,”前述医改专家如是说。

除了相关办医领域之外,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办医的地域范围也有相应的规定,即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事实上,这些所谓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大体上都是位于城市的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

但这些相对偏远的地区,无疑条件更为艰苦。“你让社会资本去那些地方办医院,能办得起来吗?起码的一点,都没有医生愿意去,医院还怎么办?”前述医改专家质疑说:“在医疗资源薄弱的地方,才应该是政府需要加大投入的地方。”

“我认为,加大对医疗资源薄弱地区的政府投入才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基本责任。相对的,像城区的这个医疗服务市场才更应该鼓励社会资本。这样才能够在医疗市场上形成有效的竞争,推动公立医院的改革。”前述医改专家如是说。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社会资本  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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