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内要闻 >  基层药品价格年降三成 中国将加大医改力度
基层药品价格年降三成 中国将加大医改力度
  • 2012-02-09 10:28
  • 作者:周锐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8日透露,2011年,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3亿人,基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左右。未来,中国将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等三方面着手,加大医改力度。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医改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孙志刚在会议上表示,2011年,中国基层医改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四提高、一降低”的成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左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保障标准提升,服务项目增多,受惠人群扩大;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硬件设施得到改善,人员素质有所提升;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待遇增加;

——基本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基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左右,破除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

孙志刚表示,中国已朝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但医改取得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孙志刚指出,中国医改目前已步入深水区,2012年将是医改承前启后、持续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他透露,中国未来将继续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着力加大3方面的改革力度: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做好扩大覆盖面、提高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等工作的基础上,改善管理水平,改革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筑牢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

二是巩固扩大基层医改成果,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继续加强基层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拓展深化城市大医院改革,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基层医改  医疗保险  公立医院改革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