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2-03 09:39
- 作者:寇国莹
- 来源:燕赵都市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各省市区实施,参合农民看病终于“能报销”了,参合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实惠。从抵触心理到接受再到积极参合,农民逐渐熟悉了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不过,新农合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乡村医院医疗水平低、药价虚高、过度医疗等现象。2012年,新农合新的补偿标准出台,农民们也希望得到更多的实惠,距离“看病难”、“看病贵”又远了一些。
“新农合顶了不少事”
大年初五刚过,涞源县谭家庄村谭连堂老人的外孙小张又开始着手准备报销姥爷上一次住院的费用了。小张说,他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连续四次为姥爷报销医疗费了,老人从“新农合”政策中受益不少。
2011年4月,谭连堂老人因为心脑疾病,被送往保定市第一医院治疗。小张说,姥爷谭连堂今年已经84岁,岁数大了,就免不了要经常住院。仅2011年4月份那次在保定市第一医院住院,姥爷就花去了5万余元,回来后“新农合”报销了1.1万元。
谭连堂老人年轻时参过军,每个月的经济来源就是政府发的100余元生活补贴。“没有办理新农合之前,我姥爷也没有办理其他的商业保险,每次去医院时的花销,也没有地方报。”小张说,按照农村里的习俗,老人住院的医药费一般都是由老人的儿子承担。
谭老的儿子生活在农村,生活条件不是十分富裕。“我只知道以前姥爷生病时,很少去医院里看病,有时就是买点药吃。”小张说,姥爷的血小板一直很低,以前不舒服时就是靠药物维持,不会轻易去医院。
小张说,姥爷很心疼自己的孩子,如果每次看病都花那么多钱而没处报销,他也不乐意去医院,但实际上,“新农合报销比例虽低,但顶了不少事。”
对于谭连堂老人的“新农合”医疗费的报销,小张这个做外孙的非常积极,“当年的费用只能在当年进行报销,所以我得抓紧。”
谈到自己办理报销手续的经历,小张说,他已经跑出经验来了,现在报销倒也不费什么事。不过,对于第一次排队报销,小张依然印象深刻,“我第一次去办理报销手续时,花了一个多小时,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排队上了。”
总是有人不熟悉报销流程。小张说,他见过不少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常常因为相关证明没带齐全,白跑一趟。
新农合门诊治疗也能报销了
在去年,对当时执行的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制度,顺平县蒲阳镇董家庄村董海江老人还有着不同看法。那时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不住院在门诊进行的治疗,并不能用统筹基金报销。日前,我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出台,不仅住院能报销,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董海江老伴李兰素患有白内障,2011年2月21日,他去顺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到保定做手术治疗。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在保定住院,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如果不住院则不能报销。
当年3月17日,董海江的老伴李兰素在保定市第一医院花4000元做了手术。做手术前,医生通过检查,发现李兰素的身体符合手术条件,可以不住院做手术。董海江当即决定不住院,做完手术后就回家了。
手术后,董海江拿着相关的报销凭证到顺平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得到的答复因没有在保定住院,无法报销。
董海江决定把自家遇到的事情当成一个典型案例,就此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他认为,不住院做手术既可以减少国家和个人的负担,还可以把医院有限的医疗资源让给更需要的人群,三全其美的事情,为何不能实现呢?
董海江老人对报销制度的建议很快在2012年得到了落实。
日前,省卫生厅、财政厅印发了《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对今年全省新农合运行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标准,参合农民看病更省钱了:不仅住院能报销,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参合农民看病补偿也提高至每人每年7万元。
希望新农合更加惠民
根据2012年新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模式为“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其中,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
根据新规,新农合2012年筹资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比去年提高了60元。其中,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20元和40元。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农民对报销新规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要交的钱多了,报销的比例似乎也比往年高了,但具体怎么报,怎么利用新规看病治疗,他们仍然是一头雾水,表示只能等到报销的时候再说了。
从记者口中得知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后,接受采访的村民非常高兴,向记者仔细打听具体报销方法,但记者所得信息也是媒体公开报道的内容,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也无法向他们解释太多。受访村民表示,希望新农合不但能够在政策上更惠民,也能在宣传普及方面更加人性化,让他们获得更翔实、更全面的信息。
在保定清苑县、徐水县,记者也从参合农民口中得知,在以前一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药价虚高、不合理检查、过度用药等违规行为,但是最近这种情况已经好转。据一位医务人员介绍,从2011年下半年起,一些乡镇卫生所医疗人员的工资不再自收自支,开始由财政发放,之前“以药养医”的情况有所缓解。但是,有村民们反映,药价虚高等现象在一些私立的新农合定点医院仍然存在。 据清苑县张登镇的一位村民介绍,该村一位患脑梗塞的患者在清苑县的一家私立医院治疗后花了8000多元,虽然可以报销大半部分,但是该患者的家属还是觉得该医院收费有些偏贵,有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