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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补偿专题研讨会在海口召开
  • 2011-12-09 13:56
  • 作者:林东程
  • 来源:人民政协报

根据国家医改工作安排,截至今年年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点和关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12件提案涉及这个问题。

今年7—8月,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会同提案委员会、农工党中央、卫生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医疗机构合理补偿问题”赴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此次又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委员们在研讨时认为,政府财政补偿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必要手段,是确保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基础,是优秀人才留在基层的基础条件,是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委员们提出,要强化制度保障,明确“十二五”期间基本药物制度的发展规划,尽快研究制定二、三级医疗机构及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路径和方法;推进基层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核定编制、竞争上岗;引导基层转变服务模式,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允许地方从实际出发,调整绩效工资比例,调动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技术和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补偿机制。

农工党中央、卫生部,及内蒙古、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区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40多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基本药物补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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