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医疗信息化 >  电子病历系统培训会在郑州召开
电子病历系统培训会在郑州召开
  • 2011-11-15 10:57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网

卫生部<a href=http://news.hc3i.cn/art/201109/15529.htm><font color=cc0000>电子病历</font></a>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培训会现场 

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培训会现场

参会领导共同启动培训会 

 

参会领导共同启动培训会

记者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悉,11月6日上午,由卫生部医政司主办,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办的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培训会在郑州召开。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焦雅辉、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郑州大学副校长、郑大一附院院长阚全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来自卫生部医政司、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各试点城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各试点医院信息科主任等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阚全程在致辞中说:伴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近年来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全面更新、升级了医院信息化系统。在门诊实现了预约诊疗、一卡通和排队叫号系统,电子医嘱、取药及收费等。医院建设了HIS和移动护理、EMRS和移动医疗、独立网站,实施了近20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以及全院级的LIS和PACS,提高了医院管理水平、提升了医疗工作效率、缩短了平均住院日,促进了医院快速发展。

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推动以电子病例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组织召开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培训会,是为了保障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科学引导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健康发展,提高客观评价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状态及应用水平的能力。

据了解,为了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地发展电子病历系统,卫生部日前印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对已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价。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共分为8个等级,其中使用电子病历最高级别的医疗机构会具备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能实现与其他医疗机构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会上,北京协和医院信息中心主任刘海一对卫生部印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进行了解读及评分细则讲解。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舒婷副主任现场演示了电子病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梁铭会所长最后作了会议总结发言。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电子病历  电子医嘱  临床路径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