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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开通运行情况受督查
  • 2011-10-21 15:55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州市卫生局

10月11日上午,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马国业书记、陆东汉副书记等一行四人应邀到花都区卫生局调研“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开通运行情况。花都区卫生局局长、纪委书记、副局长及有关科室和医院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汇报。

首先,花都区卫生局纪委书记符慧汇报介绍了该局“阳光用药”工作进展情况。该局一向高度重视“阳光用药”工作,通过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在今年开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问题,区人大也将系统建设纳入督办议案。局党委和局纪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联合区纪委一起向区政府争取到56万元的专项拨款,作为购买系统软、硬件和10年维护费用的资金。于6月底,完成系统软、硬件的招标采购工作,7、8月间完成第三方软件的升级,9月底完成在区人民医院和胡忠医院的安装和调试。接着,工作人员逐项讲解、演示了系统的功能。最新上任的花都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素娟接着谈了区卫生局对“阳光用药”的重视和支持,表示在试点医院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区延伸推进。

在看完演示后,市卫生局纪检组李博同志发言认为,从演示效果来看,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较高,在功能上可以实现对门诊用药的实时监控,抑制医生开具大处方,促进单病种合理用药,及时发现药品异常动态,符合一开始设计电子监察系统的初衷。目前的首要工作就是召集有关部门核对数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陆东汉同志在讲话中表示,花都区卫生局一直非常重视“阳光用药”工作,从去年的紧张筹备到现在的正常开通,都体现了区局领导干部大刀阔斧、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他感到非常高兴。现在,“阳光用药”作为全市、全省纠风工作的品牌、全国纠风工作的重要经验以及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要措施,广东省卫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实行“阳光用药”制度,并将运行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检查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花都区卫生局应当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工作。

马国业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认识高才能行动快、效果好。要认识到“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是卫生系统的纠风利器,要管理好系统,运用好功能,遏制大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保护和及时挽救医务人员;二要不断深化,结合花都区各医院的实际调整监督节点,根据运作情况对系统、制度修改完善,并加强同兄弟区县的沟通交流;三要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掌握医院发展趋向,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汇心 TEL:(010)68476606】

标签:花都区  阳光用药  电子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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