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区域 >  厦漳泉:10月起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厦漳泉:10月起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 2011-09-30 10:25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南网

厦漳泉(厦门、泉州、漳州)“同城化”卫生项目合作首结硕果。10月起,三市医院将对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实现互认,三市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重大传染病方面联防联控制度,以及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协助调解制度。

据了解,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将实行属地化管理,厦漳泉三级以上同类医院之间对规定项目的医学影像检查和医学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三级以上医院属互认项目的医学影像检查和医学检验结果应互认,已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或已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的医疗机构之间对规定的项目检查结果也应互认。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方面,三市建立协同处置和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将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对策。此外,三市还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通报机制和监测预警信息交流机制,以及建立应急物资、卫生应急队伍、卫生应急专家库等共享机制。

三市实行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协助调解制度。包括,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资源共享,建立三市医学专家库。医患纠纷发生后,必要时可进行异地专家鉴定申请和专家抽取工作;并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在医疗争议发生机构所在地进行,也可在异地医学会的配合下,由医疗争议发生机构所在地医学会在异地组织鉴定。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学检验  影像检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