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医疗信息化 >  北京医管局局长平息“管办分开”争议(1)
北京医管局局长平息“管办分开”争议(1)
  • 2011-08-19 10:02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7月28日,北京市医管局正式挂牌,北京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来英兼任医管局局长,众人争议是否能“管办分开”?将如何处理与卫生局的关系?

依据实际情况定模式

记者:有人认为,将医管局放在卫生局之下的部门管理,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办分开。针对这种模式,您是怎样认识的?

方来英:北京市将医管局放在卫生局之下,是充分考虑了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是落实了大部制下的管办分开,同时也是大卫生观的具体体现。必须明确的是,管办分开的关键是让管的一方更有精力管,办的一方更有精力办。

首先,卫生是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力量,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服务或者民生服务。因此,政府一定要有一支强大的医疗卫生队伍,在社会出现公共事件时,这支队伍可以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作用。

其次,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不可能截然分开。任何一个个体化的医疗问题,其实都在向群体化的方向发展。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认为卫生局应管公共卫生,医管局真正管医疗,而事实上没有医疗卫生的支持,公共卫生的许多工作是找不到支撑点的。例如,高血压,就其本身来讲绝对是个体治疗问题,但是当20%~30%的居民都患有高血压的时候,它就上升为公共卫生问题。还有,当出现重大公共事件或突发事故时,必须整体协调,整合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等力量协同作战。

因此,医管局的职能主要是代表政府办医院——努力实现对北京市政府出资的公立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卫生局则更多要在“管”上下功夫,要研究制定卫生规划,研究宏观卫生战略决策与政策,科学合理分配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

记者:有人对您兼任医管局局长有质疑,您怎么看?

方来英:兼任局长,这既是人事安排,也是制度安排。人事安排方面,是因为医管局组建后,有大量的工作要与卫生局协调。从制度安排上看,涉及对医疗管理、卫生事业发展定位的考虑。在现有国情下,需要相对强大的公立医疗体系或者非营利医疗体系支撑社会健康保障,这也是政府的责任。

职能划分不是一切两半

记者:基于这种大卫生框架下的管办分开,您认为应怎样履行卫生局与医管局各自的职能?或者说如何避免二者之间的冲突?

方来英:我一直将卫生局和医管局的职能形象地比喻为“卫生局上要够天,医管局下要入地。”说得通俗一点,对于医院的管理,医管局和卫生局职能的分割是横切面的,而不是一切两半把谁分走。横着切,卫生局轻装往上走,医管局扎扎实实地往下走。具体来讲,用100分来衡量医疗工作的话,市卫生局的工作职能是研究制定北京市的统一卫生政策,主要负责实现医改目标的60分阶段;市医管局的工作职能则是探索并落实医改工作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使公立医院落实统一的卫生政策,在医改工作中起引领、带头作用,满足群众的就医需要,完成医改目标的60分~100分阶段。

另外,经常有人问我,二者出现冲突怎么办?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有冲突?举个例子,假设卫生局要开医政会,研究的议题是医院的等级评审,如医院应该评为一级、二级还是三级,而医管局要研究的是22家市属大医院分别是进三甲还是进三乙?

由此可以看出,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关注点是不同的。如果二者共同关注一个点,那么肯定会有冲突。

冲突的根本原因是没想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卫生局和医管局到底要干什么;二是我们必须研究大部制架构下的管办分开。管办分开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管)与出资人职能(办)的分开,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采取机构分离的方式,也可以在机构不分开或不完全分开情况下实现其目标。

北京市医管局的成立,是在充分研究首都地区卫生发展形势、结构后作出的决定。改革毕竟是一种尝试,哪一种方式好,应以实际效果来衡量。

共2页: 1 [2]下一页 [查看全文]
标签:医管局  管办分开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