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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67家医院实施临床路径 患者比例达8%
  • 2011-07-26 09:14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日报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是卫生行业“环境年”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每个科室至少选择1个病种作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目前,我市67所二、三级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涉及33个专业的50余个病种。31所三级医院在2011年1月至5月,开展临床路径病种的出院患者22.99万人,进入临床路径比例达到8.18%。

市第三中心医院,自2009年4月率先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为确保临床路径工作顺利实施,组建了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各试点专业科室科主任、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层层负责的临床路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施临床路径工作的管理规定》,于2010年9月正式在全院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他们采用宽进严出、有序推进的实施方案,确立了纳入、排除、临床监控与评估、变异分析等与临床路径相配套的诊断治疗标准,采取有效办法,确保入组率,减少变异及出组率,避免形式化,使之健康发展。具体做法是:对所有确诊符合主要诊断病种的病人,入院后一律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主管医生开启进入路径的医嘱,完成住院病历,并将执行情况向患者和(或)家属告知,严格按临床路径要求完成每天的检查、治疗、护理等医疗程序,及时将完成情况和病情变化记入病程,直至出院。为确保临床路径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各级医师职责,采取专人管理或信息监控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实施的落实。

一级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工作。住院医师接诊病人,根据疾病分类标准,对于符合临床路径第一诊断的患者全部入径,认真按照临床路径要求做好每日医疗工作,发现变异情况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填写路径变异表,交二级医师审核。

二级医师: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医疗小组临床路径工作。检查临床路径规定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变异,负责汇总本医疗小组病人的变异情况,对临床路径变异表的变异内容进行审核,对出组病例进行审核,交三级医师审阅。

三级医师:负责本病区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医师的工作,保证临床路径有效顺利实施。对有争议的变异进行判断,并决定解决方案,提出临床路径的修改建议。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制定了19个临床专业,43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促进团队合作、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病人满意度等方面均起到积极作用。

链接:临床路径是通过整合检查、检验、诊断、治疗和护理等多种诊疗措施制定的标准化、表格化的诊疗规范。它强调的时间性,可以减少医师在诊治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不必要的重复。诊疗患者从入院即实施临床路径,使患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各项检查及手术前准备,缩短了患者术前等候时间。术后随时指导患者活动、饮食等,患者在主动了解自己的医疗、护理计划目标的同时也参与其过程,对术后康复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明显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

 

【责任编辑:逸菲 TEL:(010)68476606】

标签:临床路径  医师  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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