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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基层医疗人员全部竞聘上岗
  • 2011-07-08 09:08
  • 作者:郭静 徐梦雪
  • 来源:齐鲁晚报

到今年9月底前,我省所有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要进行全员竞聘上岗。7月6日,山东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确定,9月底前,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必须全部完成,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专业技术岗 不得少于90%

“截至6月底,我省多数地方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但没有同步推进综合改革。”7日的改革工作会议上,副省长王随莲说,有的地方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但多数仅限于核定编制和人员到位,并没有按照综合改革的要求,重新进行岗位调整和设置,也未组织开展竞聘上岗。“现在,国家要求9月底必须完成综合改革,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非常紧迫。”

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介绍,目前,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的重点任务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据了解,我省将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模式,设定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类别和结构。“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需要。”省医改办主任秦柯说。

包文辉强调,各单位都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以引进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数的90%,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0%,中医药岗位不低于10%。

在编正式人员 优先聘用

“乡镇卫生院和政府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院长、主任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秦柯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

他介绍,其他人员的竞岗,按照核准岗位的设置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和通过各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现职人员,凡具有符合要求的执业(从业)资格和与设置岗位专业对应的学历要求的,均可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

“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秦柯说,优先聘用全科医师、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县乡联动试点项目,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吸引力度。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据悉,对原在编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继续学习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40%的工资 依绩效考核发放

此外,山东将实施按岗定酬和按绩取酬绩效工资制,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建立激励机制。

改革会不会减少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包文辉介绍,我省将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绩效工资,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核定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高于60%,其余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决不能简单地以经济指标来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体现差别。绩效工资核定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要保证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包文辉说。

 

【责任编辑:逸菲 TEL:(010)68476606】

标签:竞聘上岗  医改  基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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