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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检互认”难道是朵“镜中花”?
  • 2011-06-23 14:02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北京市三级医院之间的医学影像检查可以互认了,纳入互认范围的检查项目包括头颅、胸部、泌尿及消化系统多个部位的X线摄影图像。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拍的X线片,到另一家医院也将获“认可”,不必为看同一个病短期内反复“吃射线”了,当然更不必多花那一份冤枉钱了。

长期以来,医院普遍实行各自为政,医院之间对检验单互不认账,这给患者增加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很多患者到医院看病都有这样的体会,还没有来得及和医生多交流几句呢,医生就匆匆开出一大堆化验单,让患者做各种检查,过后如果患者需要转到另一家医院治疗,另一家医院的医生则又会开出一堆化验单,很多检查又得从头再做。这无疑大大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因此,“医检互认” 制度绝对是广大患者的福音,但似乎这样的消息在多年以前笔者就听说过了,如今媒体还作为一个新闻告诉给人们,说明了“医检互认”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那么畅通,或者干脆流产,压根就没有执行下去。

事实上,“医检互认”制度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在百度上输入“医检互认”词条后一搜索,结果能出来上万条与此相关的信息。笔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3月卫生部就曾下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之间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实行互认制度,以简化患者就医环节,降低患者就诊费用,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改进医疗服务。去年7月,卫生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记得前几年,南京、上海等市医疗机构实行“医检互认” 制度的新闻出来以后,笔者还饶有兴致地写了一篇为之叫好的评论。如今“医检互认”制度似乎依然是步履维艰,叫好不叫座。所以笔者不能不对这则“北京市三级医院之间的医学影像检查可以互认”的新闻存有疑虑。“医检互认” 制度到底能不能有效执行真的还是个未知数,也许仅仅是开在患者心中一朵虚幻的花。

毋庸讳言,病人的检查和检验费用是医院业务收入的一部分。据统计,一个住院病人检验检查的费用差不多占了总医疗费用的30%~40%。实行互认制度,对患者来说无疑减轻了看病负担,但也意味着可能会减少医院的收入和医生的收入。因此这项医疗制度在具体实行中变形走样便不可避免了。医生往往以“为了患者的安全”还是建议再做一次检查。作为患者,医生的建议哪有不听的道理啊?目前大多数医院的医疗仪器都相差不大,在病情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检查结果也大致相同,重复检查,看上去是医生为了慎重,实际上是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费用。所以不要去奢望医院百分之百地遵守“医检互认”制度,医生的一个建议就足够让患者无奈。

怎么才能不让“医检互认”制度成为虚幻的花?笔者以为,包括“医检互认”制度在内的所有对患者有益的医疗改革举措,必须要以政府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财政补贴的实质性支持为前提,改革才会得以实现。只有切实增加或扩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才能真正让广大患者享受到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福利。

 

 

 

【责任编辑:水清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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