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6-13 13:31
- 作者:佚名
- 来源:文汇报
12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在大会上表示,上海目前的医保“预付制”已经覆盖一、二级医院,计划到2012年底,三级医院也将全面实行“预付制”。
在上海,医保“预付制”已经起步。更令人高兴的是,这一制度似乎已经开始为病人、为医保省钱。去年,在病人数增长10%的前提下,上海的药品费用增长率不增反降,从往年的10%降到3%-4%。
医保“预付制”是如何“诞生”的
“预付制”,又称医保“预付制”,是医院与政府之间,关于医保费用的支付结算方式。过去多年,我国采用的是“后付制”,简言之就是在每年年底,医保部门根据病人在某医院的医保支出,来为病人“埋单”。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方式弱化了政府医保部门对于医保费用的监督权,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医院滥用药物、过度检查等“以药养医”的行为。
“抗生素滥用,已是‘中国特色、世界之最’,我们60%的住院患者用抗生素,每年滥用抗生素达800亿元。为什么?因为它跟利益有关。”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原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他指出,仅仅用医生的职业道德来解释这些“怪状”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医生这样,这是道德问题,两个医生这样是道德问题,全国普遍都是,还是道德问题吗?这个东西靠道德是不够的,得改制度。制度好,坏人也不敢去作乱,制度不好,好人也得学坏。”
王东进主张改变“后付制”,“政府照单全买,并没有起到制约作用,患者也很难得到合适、有效的治疗。这个制度不改革不行。”
因此,制度设计者们推出了“预付制”。简单地说,就是医保部门改“医后埋单”为“医前预付”。依据医院去年的医保额度以及根据病人增长率、医疗服务和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每年年初预算一笔“医保总费用”交给医院。到年底,实际费用若超出预算,多余部分由医院填补,如若有所节余,医保部门按一定比例,将节余部分返回医院。
“预付制”降低了上海医院药费增长率
在“预付制”支持者看来,实行这种制度后,“医院一定就会想着用最少的钱、最便宜的药,为病人把病看好。”在业内,这被视为“合理使用医保额度的有效方法”。
事实上,“预付制”在上海已经起航多年。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引进了“医保总额‘预付制’”,不过当时只是小规模推广。资料显示,2006年左右,上海在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开“预付制”。直到2009年,上海的三家三级甲等医院仁济、华山、市一率先试点“预付制”。
这个制度实施后也确有成效。高解春介绍,以医保中的药品费用为例,去年在病人数增长10%的前提下,上海的药品费用增长率不增反降,从往年的10%降到3%-4%。相比之下,仁济医院的数字更直观。根据仁济医院医务部部长张继东发表的一篇关于“预付制”的学术文章,该院在2009年实行“预付制”后,相比2008年,累计节余医保总量达到250万元。
支付制度改革须基于补偿机制的变革
当然,医保支付的改革,必须要有医院补偿机制的变革作为支撑。
今年5月,上海的新医改方案中就有诸多“补偿机制”内容。高解春以此为例,分享了一张“明天医改”的图景:上海从十五期间,医院造房子自己出70%的钱,政府出30%;十一五期间,医院出30%,政府出70%;十二五期间,政府掏钱100%。这就是补偿的差别。
此外,以前都是医院自己掏钱买设备,现在是医院买设备,政府埋单。房子不要钱、设备不要钱;按照国家医改方案,按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工资总额核算;“预付制”之后,用最少的人、最好的服务,让老百姓满意。省下的钱如何用?可以用于医生激励、投入学术建设。
不过,高解春也指出,“预付制”并非是完美方案,只是从目前的实践出发,找到的一条可能解决难题的方法。
医保“预付制”仍需进一步细化
在上海,已经实施“预付制”的医疗机构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在上海,部分医院已经出现了为“省钱”,更爱小病的端倪;到年底,预算花得差不多了,不愿接收医保病人,更喜欢收治自费病人。也有人说,这并不能缓解“以药养医”的问题,因为“医院担心如果今年钱花不掉,明年医保预付就会减少,为此还不如多花些钱”。
对此,作为这一制度的“吃螃蟹人”,仁济医院已经看到这些问题,并正与政府部门一起积极应对。张继东告诉记者,根据人保局和相关部门的政策,在评估下一年的预付总额时,医院是否有推诿病人现象、病患投诉等都已经被列为影响预付额度的重要指标。
在仁济医院内部,实行“预付制”后,一旦发现有病人投诉、不合理推诿病人现象,也会处罚医生。另一方面,在提高医生对“预付制”的积极性方面,医院不仅会评估医生治疗的病人数、治疗费用,还会考核他们治疗大病重病疑难病的比例,给予奖励和激励。即并非“看小病、收费少”,就是好医生。
当然,眼下“预付制”在上海还只是初探。
高解春表示,“预付制”还需要根据医疗的实际情况深化和细化。例如,不同等级的医院适合的结算方式并不相同,比如按人口计费更适合社区医院、按项目计费更适合大型医院等。甚至细化至医院的各个科室中,不同医疗模式,也应该有不同的预付费方式。政府决策部门只有与医院积极配合,从实际出发,才可能找到符合医疗实际的改革方案,既保证医院的公益回归,同时又让医院、医生有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