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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改小步试水付费体制改革
  • 2011-06-02 17:30
  • 作者:王珏磊
  • 来源:时代周报

 

上海医改方案“千呼万唤始出来”。两年多调研讨论后,上海于5月17日正式公布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成为全国各省、区、市中最后一个推出医改方案的城市。在多项指标上,上海目标均高于国家标准。但在公立医院补偿及医改最为核心的付费机制改革方面,上海仍只小步试水,未有明显突破。

数字指标领先全国

在一系列数字指标上,上海医改方案无疑领全国之先,设定了更高的目标。

根据《方案》,2011年至2012年,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1项,达到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

此外,今年起,上海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70%左右,而这一数字目前国内平均只有50%。

外来从业人员也有望统一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介绍,自2002年起,上海首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随着上海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考虑通过几年的调整,将外来人员医保过渡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样待遇。

根据意见和方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到2012年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如果说国家医改总体目标还是在求发展,那么上海已经走过了这一阶段,现在面临的是改革的问题了。”上海市卫生局退休官员邬先生表示。

医联体可能促生垄断

一个引人注意的动作是,整合一、二、三级医院的区域性纵向医疗联合体正在上海卢湾区和崇明县试点,意在引导一些常见病的诊疗下沉至社区,缓解三级医院就医难的顽症。一旦选择加入医联体,参保人员只能在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就医。相应的制度设计是,将健全双向转诊系统,并且,居民在一、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将高于三级医院。

卢湾区瑞金路金谷邨的居民余辉,目下正纠结于要不要签约加入医联体。“加入的话,有点像过去的劳保定点医疗,但过去转诊还是很方便的,想转到全市任何一家医院,只要单位医务室开张转诊单就行。现在医联体里面只有一家三级医院,选择少很多。”

5月初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市民不赞成医疗联合体,近半数受访者担心会失去选择医院的自由。为消除此疑虑,上海医改方案最终版有了弹性的表述:“市民可以选择现有的就医方式,也可选择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

并且,在上海市的解释中,签约医联体,并非丧失择医自由。医联体会建立一个绿色通道,让签约居民可以预约不仅限于医联体内的专家门诊,仍可享用全市的诊疗资源。不过,对签约居民来说,医保是否会支付医联体外的医院就诊费用,记者目前并未看到明确说法。

余辉另有疑虑,若首诊下沉至一级医院,“一级医院技术水平有限,如果他们看不好病,向上转诊,但已经开的药怎么办?又不能退回去。”

上海的对策是,三级医院的专家教授将定期到二级、一级医院,直接坐堂问诊,实现医疗服务技术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这一改革还是需要一些技巧的。提高基层医院的报销比例,有一定诱导作用。另外,在目前的情况下,先推行区(县)级医院首诊制,可能是一个比较实际的做法。”邬先生认为。

“推行医联体,原则上是对的,可以促进医疗服务的区域协同发展,一、二、三级医院资源共享,上下联动。” 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医院管理研究专家庄一强告诉记者,“签约医联体并非上海首创,珠海已有过相应尝试。不过,在珠海,居民和医联体是一年一签的,如果对医联体服务不满意的话,病人可以用脚投票。”

补供方还是补需方

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被视为医改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在各省市出台的医改方案中,都提到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三渠道变为两渠道”,即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渠道转变。取消药品15%的加成收入,成为医改主流话题。

上海医改《方案》中,也提出类似表述。一方面,提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这意味着一直以来低得像个“笑话”的医疗服务价格,有望实现合理定价。另一方面,上海也表示,“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财政补助,也为公立医院“找补”损失的药品加成收入提供了另一颗“定心丸”。

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张录法测算,全国药品加成收入,以2008年为例,仅300亿元左右。“即便各地药品加成实际超过15%,达到30%-40%,总收入放大一倍多,最多也就600亿-800亿元。而据国家三年医改投入八九千亿元的力度来说,补足这一块并不很难,靠提高诊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贴,是容易解决的。”

不过,相对于补公立医院这个医疗服务的提供方,“补需方”被不少专家认为更显重要。庄一强即认为:“我还是比较倾向于补需方,政府财政应投向医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因为补需方会催生医疗服务的市场竞争,医院会以服务去争取病人,获得更多的医保资金收入。如果政府拿出100元钱,我觉得应该60元补需方,还有40元补供方比较合适。”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也是“补需方”的支持者。“就像餐馆酒店,有顾客就可以生存。医院看病提供服务,老百姓付账,肯定可以活!为什么一定要财政补贴?医院要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服务费用,必须吸纳居民与其签署定期医疗服务协议。居民若是对服务不满意,应该可以申请并选择转换医疗服务机构。”

在邬先生看来,上海此轮医改,在明确补偿公立医院的同时,对“补需方”这块甚少涉及,“今后应有更大的动作。”

付费体制改革是核心

上海市设想在调整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之外,改革支付方式也将作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措施之一。上海市医改方案提出,“将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试行和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

改革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付费制度,在顾昕看来,是医改最为核心的内容。“医保机构相当于参保者的经纪人,代表参保者的利益向医疗机构团购医疗服务,买卖双方可以谈判,争取更好的付费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付费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按项目付费制度。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相关,很有可能以过度医疗服务和诱导需求来增加收入。“医疗费用决定于医生的一支笔,没法加以控制。”庄一强表示。

为控制医疗总费用,上海自1994年起引入医保总额预付制。医保基金对各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总额预算,医保超支部分由公立医院与医保基金分摊。2010年的结算年度开始前,上海市医保局提出,对医保超支部分的分摊比例,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由原来的三七开变为四六开。

“总额预付是一种比较粗糙的方式,对医疗费用控制有一定效果,但也有弊端。比如,到了年底,当医保基金额度用完了,医院就会出现推诿病人的现象,不愿再接治医保病人。另外,如果某医院医保额度不够用,也难以分辨究竟是因为医院把握不当,还是因为就诊人次上升。”张录法认为。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启动了按病种付费的定价制度改革。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收取费用。譬如,一个阑尾切除手术,医保部门确定三级医院的诊疗费用为3100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263元,参保人员自付 837元。一旦医院的诊疗费用超过3100元,由医院自身承担额外费用。这样一来,主要风险的承担者就从付费者变为医院,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效果卓著。5月1日起,北京、成都、河南等地区开始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定价方式改革。上海并未厕身其中。

而在按病种付费之外,按人头付费也是国际通行的另一种主要医保付费方式。“医保机构根据与某医疗机构签约的参保人头数,付给医疗机构相应的费用。医生可以通过预防保健等方式,控制医疗成本。同样,风险承担者也在于服务提供者。”庄一强解释。

“对公立医院来说,付费方式还是应该向按病种、人头付费转变,这样才能比较科学地控制医疗总费用。总额预付只是过渡期的办法。”庄一强表示。

然而,在付费机制改革方面,上海仍执著于总额预付制。据记者了解,在医联体内,上海也将借鉴镇江的经验,推行总额预付制,总额预算指标由集团医院统一掌控使用,赋予医疗集团总控指标内部调控的职能,以此促进集团内“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利益机制的形成。

“由集团来调配医保资源的话,由于三级医院显然成本更高,集团确实会有动力,尽量少占用成本,促使就诊重心下沉。这也是医保对医联体的良性控制。”张录法表示。

 

【责任编辑:逸菲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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