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5-20 10:32
- 作者:佚名
- 来源:米内网
5月17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记者将上海医改工作安排与国家医改工作安排作一个初步对比。
5月17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公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市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力求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为逐步实现改革长远目标奠定基础。
由于上海市经济发达,综合实力在各省中排名前列,所以部分医改工作比中央政府的要求更进一步,以下是上海医改工作安排与国家医改工作安排的一个初步对比:
项目 |
国家 |
上海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1项 |
国家21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1项,共42项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9项 |
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即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三个项目。 |
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
25元 |
5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 |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 |
基本药物 |
307种 |
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再增补的381种药品(详情点击:米内数据-上海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数据分析)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
实施郊区三级医院“5+3+1”项目,实现每个郊区县都至少拥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 |
家庭医生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
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2011年先在10个区开展试点。 |
电子健康档案 |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 |
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档案。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实现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医保支付政策 |
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
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
国家部分选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