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内要闻 >  按单病种限价收费遭遇推广困境
按单病种限价收费遭遇推广困境
  • 2011-05-16 10:53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日前发文部署按病种收费试点,要求各地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并遴选了104个参考病种。

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就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定一个最简洁、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所接受的所有的检查、用药、治疗、手术耗材都按照严格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对整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这有助于挤干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但是,目前这种降低医疗成本、减少患者的就医费用的办法,在推广上却遇到了一定困难。这些困难到底存在于哪里呢?

记者到全国最早实行单病种限价的医院之一——山东济宁市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采访。

一场纠纷引发的探索

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病房里,刚刚做完手术的贾佃允正趴在病床上休息。

“我是梁山县一名退休工人。去年10月,到梁山县中医院检查,确诊患上白内障。后来,右眼完全看不见了。”贾佃允说,日前,他慕名到济医附院就诊,当天下午,眼科副主任李永华大夫给他做了手术,并使用了进口折叠晶体,总共花费6000元,比别的医院同种材料花费少1000多元。

李永华说,只要是老年性白内障,检查没有心脏病等合并症,医院全部纳入规定的临床路径治疗,按病种限价收费。

记者了解到,一些医院存在 “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医疗弊病。病人对医院意见大,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如何遏制这种现象?济医附院率先进行了探索。

“2003年,一个患阑尾炎的病人投诉,他住院期间共花费5000元,比另一病人晚出院3天,多花2000元。我们调取两份病案,发现病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病情都差不多,可住院天数和费用差距很大。为此,医院组织专家制定阑尾炎治疗方案和必需费用,将多余部分退给了病人。”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附属医院院长武广华说,这件事之后,济医附院开始推行基本用药目录、常见病用药目录,规定某一类病只能选用固定的药品。然而,医生在几十种药内仍有较大选择余地,类似的投诉不时发生。

2004年,济医附院提出用“打包”的办法收费,先计算出一种病的用药费、手术费、护理费、材料费等费用,而后进行总量控制。医生在保证治愈病人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成本。当年,医院一次推出69个病种的限价。第二年,又推出59个病种的限价,涉及20多个业务科室,限价病种占常见病、多发病种的70%。

截至2010年底,医院收治单病种限价病人39252例,为患者直接节省费用4572万元。

挤掉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

武广华说,所谓单病种限价,是对单个病种实行严格的临床路径,病人入院后,所有的检查、用药、治疗、手术耗材都有严格标准,在此基础上对整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这样就挤干了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大幅度降低医疗成本,减少患者的就医费用。

何为临床路径?一句话,就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订一个最简洁、最有效的治疗方案。

济医附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胡文杰介绍,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涉及控制医药成本、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诸多环节,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为此,医院进行先期调查,分别制定临床路径,确定规范的治疗方案,而后按科室、医疗组测算成本,确定限价金额。

“临床路径具体操作的目标是:寻找符合成本—效益的最佳治疗护理模式。”胡文杰说,临床路径实施一段时间后,医院仍要对路径进行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济医附院怎样通过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既让患者省钱治好病,又保证医院、医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院医务处处长孔丽说,医院摸索出一套科学并易于操作的管理系统。对每一个病例,医务处先检查医生是否按临床路径治疗,而后由物价处审核药品、手术麻醉、病房等三部分费用。如有超支,及时分析原因,过度增加部分,如不被认可,由科室从奖金中支付。同时,医院专门制定了病种付费绩效核算办法——当按照单病种限价模式,科室治疗的病人超过考核比例后,每月奖励比例将在原基础上再增加。

实行路径管理后,医院对执行临床路径的医生从绩效分配中给予奖励,使医生原来的灰色收入变为阳光收入。“从单个病人看,医生的收入受到影响。但随着单病种限价,总成本降低,病人数量增加,个人收入反而提高了。”济医附院肝胆血管外科主任温新元说。

胡文杰说,实行单病种限价后,医院调整了单病种的费用结构,提高技术劳务收入,降低了材料、药品收入比例。为规范用药,医院把药品不计入科室和个人收入内,不与奖金挂钩。2010年,该院药品收入仅占医院收入的29%,处在全国综合性大型医院最低水平。从费用控制的角度看,单病种限价不仅解除了看病“恐高症”,对医院来说也是通过“薄利多销”,压缩成本,增加复杂疑难病人量实现医院自身的最佳效益。2010年,济医附院出院病人7.2万人,处在山东省大医院前列。

推广存在水土不服

“单病种限价实施之初,很多人存在抵触情绪,都认为限定的价格不合理,无法接受。”温新元说。

2006年,山东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几年来,这项曾被视为过度医疗“终结者”的政策,在济南等地面临“水土不服”的尴尬局面。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医院对患者是否适用“单病种限价”条件要求很严格,必须考虑患者的年龄、会不会出现并发症、病程长短等。虽然要和患者签订协议,但医生还是担心疾病发展难以控制,并发症不断发生,医患之间发生费用纠纷。

“有的医生担心费用花超了要自己负担。为此,医院向医生承诺,如果严格执行了临床路径,因为患者个体差异造成的费用超出,这部分钱由医院承担。”胡文杰说。

温新元认为,每个人生病都有差异,就连患同一种病的不同患者也不例外。因此,他们专门设计了临床变异路径,仅腹腔镜胆囊切除一项,就有11个临床变异。“目前,医院正在探索按照疾病相关诊断组分类,每组对应一个费用。”

也有患者顾虑,限价会不会让医生在用药上选择便宜的,而“便宜没好货”,耽误病情呢?胡文杰说,医院通过信息化建设,逐步消除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比如,进入病房后,每位病人都会看到一张“病友卡”,上面记录医护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做到花费明明白白。

业内人士认为,实行单病种限价,有关部门应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方案。比如,对医院实施单病种限价的结余,是不是可以归医院,物价部门一直没有表态,一定程度影响到医院实施限价的积极性。

此外,医保部门支付方式与医院单病种限价无法对接。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医保部门所定的单病种为2007年选定,共90种。济医附院所定的单病种为128种。可是,两家共同选定的单病种仅有二三十种。另一方面,医保部门的单病种支付方式,不是按“定额×病例数”的办法“打包”计算支付总额,而必须按项目收费的办法计算,与真正意义上的单病种支付尚有不同。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按单病种限价收费  医疗纠纷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