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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明确乡镇卫生院"动刀"权限
  • 2011-05-04 10:36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近日,从安徽省肥西县卫生局获悉,经考核评估,该局对全县27家乡镇卫生院的手术执业范围进行了明确,以此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建设。卫生院医生得以明白哪些手术该做、哪些手术不该做。

据悉,在当地实施基层医改前,有的乡镇卫生院为了经济利益,不顾自身的技术条件,超范围实施手术,带来手术风险;而在实施基层医改之后,又出现一些具有手术条件的卫生院推诿手术病人的情况,两者均损害了群众利益。

肥西县卫生局规定,一般乡镇卫生院原则上只允许开展Ⅰ类手术,在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在上级医院技术力量支持下,可开展部分Ⅱ类手术,但必须有专业麻醉医师;中心卫生院允许开展Ⅱ类手术,在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在上级医院技术力量支持下,可开展Ⅲ类及以上手术,但必须有临床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与手术。

据此,该县公布了允许开展手术卫生院名单,在27家卫生院中,2家不允许开展手术,7家不允许开展妇产科手术。该县卫生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把该做的手术做好,不该做的不做。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卫生  手术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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