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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药品流通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
  • 2011-03-24 10:01
  • 作者:胡蕾斯
  • 来源:南方日报

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安排,清远市近日启动药品流通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试点工作,到时药品流通企业将实现电子监管全覆盖。

3月17日,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清城区召开“清远市药品流通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在广东省部分药品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的基础上,从2011年4月份起,逐步将所经营的全部品种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据悉,从4月1日起,清远市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试点,分步实施、分步推进、分步覆盖,将药品经营的购销存数据实现全品种上传,从而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区)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电子监管  药品流通企业  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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