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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确定今年医改任务 二级甲等医院每县至少一所
  • 2011-03-02 11:26
  • 作者:邱泉盛 陈华准
  • 来源:福州晚报

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记者1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与福建省签订了2011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据介绍,责任书实施时间为从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为保障医改顺利推进,责任书要求福建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医改实施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并于2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和工作部署。建立包保责任制,县(区)政府按一人一院(中心)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责任书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主要任务包括: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1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等。

除此之外,责任书还要求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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