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2-17 11:52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日报
医改,关系民生,牵动民心。
2010年是医改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向前推进,成效持续显现,老百姓在看病就医方面感受到了更多实惠。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覆盖12亿多城乡居民
故事:2010年9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友谊18号社区居民张珍武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张珍武年逾六旬,耳聋20多年,又查出糖尿病,每个月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两三趟。“虽然经常看病,但花的钱不是太多,大部分通过医保报销了,老省心了。”张珍武说。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目前,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覆盖12亿多城乡居民。全国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29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基本解决;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4亿,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
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普遍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大部分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80%左右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广州、珠海等地进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探索。
2010年,大病救助制度让4600多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疾病的儿童得到了及时救治;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从五保、低保对象扩大到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内容从住院救助逐步延伸到门诊救助。
与此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城乡统筹、委托经办等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