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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病历优先" 广东病历一本通遭遇执行难(1)
  • 2010-12-16 10:30
  • 作者:陈枫
  • 来源:南方日报

市民对“一卡通”“一本通”的呼声越来越高,广东省卫生厅从本月起在全省医院启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这一惠民举措实行半月,成效究竟如何?记者近日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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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病历优先,医院各有理由

这两天,南方日报记者以感冒患者的身份,走访了广东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山一院、中山三院、中山六院、广药一院、广医二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华侨医院等10家广州地区的大医院。发现医院表现各异,可分三种类型:

在省医、省二医、中山一院、广药一院、广医二院、南方医三院这6家医院,记者顺利地在挂号处买到新版“全省一本通”病历。医院不再提供原来的本院专有病历。

“旧版的没有了,现在只有通用病历的。”省二医一名挂号员告诉记者,此举是为了给患者带来方便,以避免明年3月旧版病历彻底停止使用时,患者又需要重新花钱买病历。

相比之下,广州市天河区两家大医院———中山三院、华侨医院的做法显得“有些磨蹭”。

在中山三院,记者要求买一本新病历,但挂号员递了一本医院自制的旧版病历,便要求更换。起初挂号员还不同意,后来经不起后面排队人群的起哄,才给记者换了一本通用病历。一名负责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解释称,“旧版病历印有不少医院的专家出诊信息。除非病人有特殊的要求,否则一般都会用旧版病历”。

在广州华侨医院,记者发现挂号处的柜台上只有医院自制的旧版病历。“通用的卖完了。”一名医务人员说。在连续走了数个挂号柜台无果后,记者再次追问何时可买到通用病历,准备晚些时候再回来买。此时一名挂号员才将记者劝回,拉开抽屉抽出一份新版通用病历。记者问:“明明有,之前为什么说卖完了?”她没有作答。

一些医院则对通用病历实行“只用不卖”。在广州市越秀区的一家中医院、天河区员村的中山六院,记者均被告知通用病历可以在两家医院使用,但无法直接购买。

对此,两家医院给出的解释不尽相同。该中医院的一名护士表示,通用病历只能在西医院买到,中医院不直接提供。中山六院的一名挂号员则显然对新政策不太清楚,“我们是省级医院,不卖广州市的市级通用病历。”

一些医院为何仍各自为政

病历“一本通”已经呼吁多年、现在还有行政规定,为什么一些医院仍“各自为政”,不愿实施?

一位省级医院的办公室主任解释,医院自制病历本虽仅售1元,但在门诊量很大的医院,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可忽略的收入。同时,一些医院在自制病历本上还刊登商业医药广告,或者自家医院的宣传广告、诊疗信息,失去这片“自留地”多少触及到了医院利益。

除了影响商业利益外,“一本通”还可能让一些医院“露底”。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医务处主任张刚庆说,以前一些医院的病历本犹如“天书”,医生书写潦草,有的开药还用“代号”,如肝病一号药、肿瘤二号药,让患者看不清楚。现在病历本通用,每个医院的医生都在上面写东西,病历也成了一个对比的平台。医生如果滥开大检查、大处方,也逃不过同行的“法眼”。另外,有些大医院不愿意一些独门疗法被同行知晓,所以对通用病历不太“感冒”。

卫生厅近期检查整改

记者昨天将调查结果告知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对南方日报的调查监督表示感谢,并表示省卫生厅近期将对全省医院实施“病历一本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规定实施的医院,将要求其迅速整改。

她介绍说,按照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通用病历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专科特色明显、病历流通性不大、不宜使用通用病历的医疗机构。”所以,中医院也应该使用新的通用病历,不存在“西医院才用”的问题。

不少市民关心,没用完的旧病历怎么办?该负责人解释说,卫生厅已给医院一个缓冲期。12月1日起启用新版通用病历,到明年3月1日才彻底停用旧版病历。但已发给患者使用的旧版病历可继续使用。卫生厅文件要求,如果原通用病历未用完,医院不得强迫就诊者购买新的病历。

还有市民担心,今后不同医院的医生开处方都用同一本病历,如果出现医疗事故,追究责任会不会混淆不清?对此,省卫生厅要求,接诊医院在使用通用病历记录病史时,每次要注明就诊医疗机构的全称以及就诊时间和科别,以明确诊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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