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11-04 16:03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惠及广大百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临泉县受到“蛀虫”吞噬,变成了“摇钱树”——
随着临泉县卫生局原局长张阅、原副局长王让及临泉县某专科病医院原院长李剑等数人的相继获刑,发生在临泉县卫生系统的贪污贿赂系列案的黑幕终于揭开。
精明人看到“新机遇”
李剑曾在公立医院工作多年,并担任过公立医院的院长,后辞去公职,于2005年创办了临泉县某专科病医院,在临泉县及其周边地区也小有名气,不少外地患者慕名而来。
2007年实行新农合以后,精明的李剑看到了新的“机遇”。
这年7月的一天,李剑为了使自己开办的不符合条件的医院获得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的资格,送给时任临泉县卫生局副局长的王让2000元。一个月后就得到了回报,该医院就被批准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为表示感谢,李剑共向王让送了4.8万元,同时向局长张阅“进贡”4.3万元。
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了新农合定点医院的资格后,李剑不就此罢手,又开始进攻新的目标了。
2007年底,临泉县开展参合农民免费体检工作,资金由县财政按体检一人2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医疗专项基金中统一安排,拨付给参合农民免费体检服务单位。2008年5月,李剑利用其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8.238万元。
在这件事中,李剑的老同学李联帮了不少忙。他联系了4个乡镇5个行政村的体检人员,村干部只将少量的体检卡发给群众,骗取了4119人的信息表交给李剑。李剑授意本医院工作人员直接填写了《免费体检结报汇总表》,并录入电脑,共上报数字4979人,而实际上参加体检的人数只有860人。李剑轻松地套取了8万多元,李联获得1200元辛苦费。
机关算尽的李剑被法院以行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李剑落网后,张阅涉嫌受贿78万余元、王让涉嫌受贿16万余元等3起案件相继浮出水面。
调任后“理直气壮”
李剑套取农民免费体检款案发后,2008年4月,张阅在全县卫生工作大会上点名批评该医院入院把关不严等问题,李剑感到很没面子,忙带着2万元现金跑到张阅家,张阅收受后承诺以后会关照。不料,2008年底,临泉县卫生局又查出该医院两例冒名顶替等问题,为协调解决此事,李剑又送给张阅2万元。
张阅虽然自己不经营医院,但由于手中掌握任命基层卫生院负责人的大权,自然少不了有人“进贡烧香”。相对于先前所任的镇党委书记一职,张阅显然更钟爱于卫生局长这个位子。当年在担任临泉县宋集镇和迎仙镇党委书记时,自己壮着胆子、死皮赖脸地连要带“借”才得到了3000、4000、顶多5000元的小钱,而调任卫生局局长后,人家一甩手至少就是2万元,那种感觉真叫一个“爽”。
张阅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小敲小打了。现在,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的手机坏了”,立即便会有人送上5000元给他修手机,而后还会有几万元的“继续维修费”。他冠冕堂皇地向梁某“借”3万元,他认为在自己提议下,梁某才被提拔为某卫生院院长,而梁某却只向自己考上大学的儿子送了“一台电脑”钱,这个交换显然是不够“公平”。为了提醒梁某要知恩图报,张阅特意表明“借的时间不长,给你写个条吧。”心知肚明的梁某怎敢让他写欠条。事后张阅说:“我是他的直接领导,我不还他,他也不会向我要。”为安排某人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他一笔收受6万元……
至案发,张阅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130多人的钱物,数额达78.7万余元。
按说,象张阅这样“财源广进”也不缺钱了,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却让某卫生院将其妻等人到外地的住宿费、餐饮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等开支5343.7元报销。此项钱数虽然不多,却给张阅增加了一个贪污罪的罪名。张阅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反复进攻下“失守”
在这起贪腐窝案中,时任临泉县卫生局副局长王让的行为值得一提。倘若此人一直坚守,其前程应该一片光明。
2008年12月的一天,李剑为解决申报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中出现的问题,送给王让2万元,被王让退回;李剑仍不死心,遂将2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将存单送给了王让,王让将该款交给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会计入账。2009年3月8日,李剑为了使自己开办的医院取得新农合定点医院的资格,送给王让1万元现金,王让又将该款交给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会计入账。
然而,坚守底线的王让终于没能抵挡住李剑的反复进攻。2009年3月下旬的一天,李剑为了其医院新农合医疗2009年的顺利报补,送给王让一张4万元、定活两便、未设密码的存单。
除了李剑,其他人为了个人利益也是亦步亦趋。2007年二三月份,临泉县某医院门诊负责人韦某,到王让家咨询筹办专科医院之事,临走时,韦某留下一个信封,内装1万元现金。半年后,韦某再次登门,告诉王让医院筹备的差不多了,请其前去视察。王让说:“开办专科医院需要市卫生局派专家评审,我可以帮你催催……”临走时,韦某将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留下。2008年10月份,韦某筹办的专科医院顺利经过市卫生局的评审、验收,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8年11月和2009年春节前,临泉县某乡卫生院副院长牛某为了当上院长,到王让办公室分别送上一张未设密码的1万元存单和现金1万元。
法院认定王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08万元,鉴于案发前王让已经退还款物折价33800元,案发后退交违纪款10.32万元,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雨山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安徽日报)
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