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医疗信息化 >  侯祥松:电子病历试点关键是规范数据交换标准
侯祥松:电子病历试点关键是规范数据交换标准
  • 2010-10-19 10:16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日前卫生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22个省区市的部分区域和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并发布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和指导。赛迪顾问股份信息化咨询中心总经理侯祥松博士向记者表示,通过进行的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可以通过大范围的试点应用,全面掌握电子病历存在的问题,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从而保障医疗信息化健康发展。

卫生部:在22省区市局部开展电子病历试点

10月14日,卫生部印发《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北京市等22个省区市的部分区域和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历时一年。

方案指出,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医院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在“十二五”卫生信息化统一规划框架内,通过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在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方案称,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试点相关技术文件,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收集、分析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制订综合监测和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方案强调,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对已发布实施的电子病历相关规范与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方案要求,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辖区内试点区域、试点医院开展本次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医疗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各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检查,卫生部医政司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检查。

专家解读

侯祥松:电子病历试点仍存在法律不认可、隐私保护等问题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咨询中心总经理侯祥松博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电子病历在部分省市已经开始试点,但仍存在法律不认可、隐私保护等一些问题。通过卫生部进行的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可以通过大范围的试点应用,全面掌握电子病历存在的问题,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保障医疗信息化健康发展。

他认为,当前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还存在区域条块分割、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也包括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这些都阻碍了我国区域医疗信息化的发展。

另外,他还建议,我国应首先制定医疗卫生信息化的数据交换等标准规范,并抓好标准的推广工作。

李包罗:电子病历和区域医疗信息化的核心都是实现信息共享

近3年来医疗信息化领域最热门的当属电子病历和区域医疗信息化,其核心都是实现信息共享。

区域卫生信息化,是指所有医疗机构应该以电子健康记录为核心,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信息共享的电子健康档案病历,把医院各部门搜集来的病人信息以病人为中心组织起来,首先是为所有临床医务人员服务,最终目的是实现为病人服务。

医疗卫生信息化核心有两点,一是医院要发展自己的电子病历;一是在区域内以电子健康记录为核心,开展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

卫生部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李包罗教授认为,从医院来说,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医疗设备,最终的服务对象都是病人。医疗信息化以病人为中心,就是医疗信息化的搜集、采集、存储、获取都以病人为中心,而不是之前以医院财务和医疗业务为中心,各家医院独立发展的孤岛式的信息化。之前各临床影像与检验科室的信息化主要以产出报告为主,现在要把各种报告、记录全都集中到病人这样一个中心点上,发展以病人为中心的电子病历系统。

此次卫生部推行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不仅设立了医院试点,还选择了无锡、厦门、上海三个地区作为区域试点,这一举措正是对电子病历区域共享的探索,为未来区域电子病历,乃至其他区域医疗信息化共享提供参考依据。(来源:赛迪网)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电子病历试点  区域医疗信息化  卫生部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