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 2010-10-14 10:24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通知》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荐1-2家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参加试点。《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至少遴选50家试点医院和3个试点区域,承担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的原则,结合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以及当地医院前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选取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指定试点省份,并指定了29家医院和3个区域作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和试点区域,如下所示。(来源:卫生部网站)
附件2
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省份
|
城市
|
卫生部指定三级医院
|
合计
|
卫生部指定
试点区域
|
北京市
|
——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4
|
——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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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
辽宁省
|
沈阳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4
|
——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
大连市
|
大连市中心医院
|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上海市
|
——
|
——
|
——
|
上海市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2
|
无锡市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
|
——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立医院
|
1
|
厦门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1
|
——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2
|
——
|
烟台市
|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
|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
2
|
——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5
|
——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民医院
|
|||
深圳市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
||
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1
|
——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2
|
——
|
四川省人民医院
|
||||
云南省
|
昆明市
|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1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
2
|
——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
合计
|
|
|
29
|
|
注:试点区域包含辖区内各试点医院,所辖试点医院不再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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