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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建立处置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 2010-09-26 14:40
  • 作者:陈定川
  • 来源:中国广播网

记者从福建省政府了解到,福建将建立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福建省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保证患者投诉有门。同时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保障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福建省还将通过引入人民调解方式,建立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

福建省要求,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应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构。今年内,全省县(市)建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数达到95%。根据部署,2010年底前,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也要达到90%。

福建省政府表示可以通过专职与兼职结合的方式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等都将是调解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的调解员将向社会招聘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调解业务的人员。调解员们像志愿者一样提供义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均由当地财政解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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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建 医患纠纷 第三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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