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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多部门已原则性同意外资办医院
  • 2010-09-07 11:23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方网

记者昨日从接近卫生部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包括卫生部在内等多部门已达成原则性共识,同意放开外资独资经办医疗机构。

这是继2009年深化医改文件精神以及今年2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先后明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后,部门间在上述原则性文件基础上的第一次正式动作。

2009年深化医改方案公布后,国务院计划在3年内投入医改资金8500亿元,2010年相关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已累计投入3700亿元。但真正处于医改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几乎未有松动。在一年医改实践后,业界对财政实际支出的认识更清醒,全国14086所医院不可能通过财政补偿找到出路。

多部门对外资经办医疗机构的原则性表态,显得颇有意义。长期从事医院改革研究的北京群英咨询管理公司董事长刘会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还不清楚随后的规定能在多大程度上放开,是否会先试点,医保接续和职称评定等如何解决等,所以还不好判断这一可预见的“开闸”将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作用。但他认为,如确实有实质性政策放开,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使包括医生和医院在内的医疗资源合理流动起来,让业务精良的医生进入市场,形成对专业能力的价值判断。

但相左的意见也旗帜鲜明。某医改专家表示:“如公立医院改革‘管办分开’这个核心问题不解决,说什么都是白搭。”

几十年来,对中国公立医院的症结,业内习惯将其归因于“管办不分”——管理权在卫生系统,经营权也在卫生系统——一个城市最大的中心医院院长往往同时是该地卫生局局长或副局长。“冀望他们主动交出医院这部分职能,如没有强制性政策,不可能推动。”前述专家指出。

在民营医院相对集中的福建地区,当地某医疗集团董事长接受本报采访时就表示,现在民营医院的发展频频遭遇“土政策”包围——在科室设置上考核很困难,长期批复不下来,民营医院税收按营利性医院缴纳,不享受公立医院的税收减免,拿不到医保定点、医护人员职称评定等,“虽然新医改提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院,但现在和之前没任何不同。”他们医院的肿瘤放射治疗已开展20多年,但因为该治疗特别依赖相关诊疗设备,而按卫生部规定,购置大型医疗设备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核准。他们从2006年开始就申请购置这个设备,至今未批复,而从未开展过此类手术的当地一家中医院,提出申请不久就被批准——按人口配备比例,当地只适于购置一台这种设备,这就意味着,当地公立医院获得了唯一设备配置权。

在难以解决的待遇差别下,许多民营医院或选择专科治疗方向,或定位高端,避开与公立医院正面较量。

但面对社会医疗成本的急速上涨以及新医改向基层释放的市场需求,很多医院对公立医院占据的市场也并非没有想法。美中互利(CHDX.NASDAQ)近日就表示,旗下医院品牌“和睦家”将很可能借复地地产拓展其医院项目,并与复星医药(14.18,-0.10,-0.70%)在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领域展开合作。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外资办医院  卫生部  管办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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