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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对两大类药品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 2010-08-30 11:31
  • 作者:王慧慧
  • 来源:安徽日报

为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1年4月1日起,安徽省将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参加统一招标采购的药品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8月27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相关的组织企业培训和申报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

根据部署,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配送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自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共307种,如累加上不同厂家、不同剂型和规格,共有2000多种。 9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实行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共涉及1万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后,药监部门将可以实时查询每一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及流向,实现对问题药品和假劣药品的快速追溯、召回和查控,最大限度地降低问题药品和假劣药品带来的危害。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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