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24 15:27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方今报
个人健康档案记录了个人的以往病史和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有很大帮助,现在河南各企业职工也将有自己的个人健康档案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员工设立个人健康档案,杜绝“开胸验肺”惨剧再现;今后,如果被关停整顿的小煤矿“顶风作案”偷偷生产的话,将会被重罚……昨天,《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表决通过,10月1日开始实施。
郑州市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尘肺为职业病),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2009年6月22日,他做了开胸手术,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沉重经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
为杜绝“开胸验肺”类的惨剧再次发生,条例特别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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