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 > 新医改 >  安徽医疗卫生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价
安徽医疗卫生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价
  • 2010-08-17 15:22
  • 作者:佚名
  • 来源:安徽日报

医疗卫生改革工作在神州大地上火热展开,各地政府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保证医疗卫生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患有慢性支气管炎的铜陵县西联乡的汪凤子,是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老病号。自今年1月1日起当地实行“零差率”以来,他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以前吃药打针,每天要七八十块钱,现在降到了二三十元。 ”在总结32个试点县(市、区)改革经验基础上,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将覆盖全省。9月1日起,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的村卫生室将取消药品加价,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去年12月以来,我省32个试点县(市、区)有序有力地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半年试点以来,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得到实惠,1月至6月,试点地区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和门诊药品费分别下降25.7%和30%,次均住院费和住院药品费分别下降11.6%和27.1%,门诊人次上升21.3%。以铜陵县西联乡卫生院为例,今年1至5月门诊量达5486人,是去年同期的3倍,总收入也由11.7万增至41.5万元。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得以确立,32个试点县(市、区)的387个乡镇卫生院、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初步建立起“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医务人员结构明显优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上岗总人数的87%,比改革前提高11.1个百分点;初步建立起“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绩效考核机制,使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保护。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今年上半年,32个试点县(市、区)共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4.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67%。
 

编辑推荐:
  1. 钟山医疗卫生改革:减少农民“因病致贫”
  2. 安徽省医疗卫生改革:药价降低50%
  3. 舟山医疗卫生改革:年内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 东莞医疗卫生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实现零差价
  5. 加快基层医疗建设 是医疗卫生改革的突破口
【责任编辑:job02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疗卫生  改革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