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06 14:56
- 作者:林春霞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质信息、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等内容如何向患者明细公开均作了相应规定,消费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要以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告知患者。
《办法》更加突出了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规定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内容,不仅要告知患者,还要征得患者的同意。
信息透明可减缓医保部门压力
业界人士称:医疗“暗箱消费”时代即将结束,阳光下的清单让患者消费得更加明白。
北京市昌平区医保中心主任薛伟宇表示:“让消费成为一种公开制度,不仅可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也有利于减轻医保部门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
薛伟宇告诉记者,近年北京在医疗报销方面虽然做得比较规范,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在医保卡上都有明细说明,并对报销药品进行分类,但患者在就诊时事先并不知道,都是在费用发生后才知道,因此在报销时往往会产生误会,甚至引发纠纷与矛盾。现在消费告知成为一种制度,医生或医院有责任与义务事先向患者解释,这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对于医患之间的矛盾,医院更有深切的体会。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刘东明对记者谈及《办法》实施的现实意义时称,“这对医生是约束,对医院工作更是促进,使之管理更加规范化”。
刘东明对记者说,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早在两年前就实行医药费用公开公示制度,患者进医院时就能拿到一张明白卡,卡上详细介绍医院的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尽量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健康高兴出院。
仅有信息公开还不够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研究员韩忠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信息公开能起到一定缓解作用,特别是对那些懂医药知识的患者;但大多数患者并不懂这方面知识,对药品性能不了解,出现同药不同价情况时他们无法甄别。”
韩忠朝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并非仅靠药费公开,让患者有知情权就能解决,而要靠整体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还只是流于形式,关键在于医院管理系统不能徇私舞弊,医生不能拿回扣,要把潜规则彻底砸掉,建立起严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一旦违规就要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