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医疗信息化 >  谁在阻碍医院互认检查结果
谁在阻碍医院互认检查结果
  • 2010-08-05 14:28
  • 作者:佚名
  • 来源:杭州日报(杭州)

检验结果互认难 

医疗事故责任重,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难

“下达文件是一回事,但实际操作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推行之初,我们医生的意见也是非常大的,因为检查结果互认涉及如何保证医疗质量的问题。”成都市第三医院院长赵聪坦言。

四川成都是西南地区医疗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今年5月21日,成都经济区内8个城市签订了《成都经济区医疗卫生区域合作协议》,从当日起,成都、德阳、绵阳等8个城市的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检验、认证结果将互认互通。

赵聪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成都市的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水平存在差异,因此检查结果直接互认有一定的风险。如果随意互认,医生受到来自其他医疗机构报告单的误导,极可能造成误读,直接影响患者的诊治。“如果因此造成了医疗事故,谁来负责呢?”

记者了解到,在成都市的几家三甲医院,检查化验质量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和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两家权威机构负责控制,而在大多数的基层医院,则缺乏相应的认证体系。“另外,基层医院医务人员接触病例少,经验不足,我们在拿到他们的检验报告单的时候,也是有顾虑的。”赵聪说。

成都市第二医院院长徐俊波认为,检查结果互认需要逐步推进,目前只能作为一个指导性的原则,而不能强制性地搞“一刀切”。

“因为患者的病情是动态发展的,所有的检查化验都有时效性,所以有些重复检查是必须的。大多数时候,医生肯定不能凭着一个月前的化验结果或者影像资料就对患者病情作出诊断。”

徐俊波说,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根据之前拍片的时间和患者当前症状,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等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要又一次接受CT检查,这次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病情的进展情况,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是不是有新症状,有新发现?互认一定是要建立在病情需要的基础上,以达到最佳医疗效果为准。”

“应该从门诊常见病开始、从没有人工的化验项目开始,进行试点,制定标准,逐步推动。”徐俊波建议。

成都市医管局副局长何杰认为,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不快,一方面是实际操作中的难度,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医院的运行机制。“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这种现状不改变,工作肯定难以开展。”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CT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