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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子盯上市民手中的医保卡(3)
  • 2010-08-04 13:48
  • 作者:尹晓婷
  • 来源: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已基本查明较大违法回收药品网络4个,涉及违法人员19人、涉药企业3家,查处非法回收药品案件15起、假药案件4起,查获非法回收的药品112个品种776盒(瓶),货值金额25万余元,其中包括2480支外包装为俄文的假药“硫酸钠注射液”、322瓶假药刘氏伸筋壮骨胶囊和94瓶假药刘氏川羚定喘胶囊。

第二次专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的活动安排在7月中旬至11月底,处方药品购量和频次成为监管的重点。相关文件表明,此次活动要重点加强回收药品源头监管。对一次性刷卡购买处方药品超过规定(7天)量或频繁刷卡购买处方药品的,应拒绝出售药品,并向药品监管部门反映;对药品零售企业向持卡者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且超出规定量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查处,并书面建议医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交易地下涌动

8月3日,记者以手头存有一些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液以及常用感冒药为由,拨通了一个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当记者说明要出售药品的意图,对方立刻问记者都有什么药品。记者列举了息斯敏、氯雷他定片等抗过敏的药物,以及一些感冒药,询问他们收不收。电话那边的男子说,这些药品都可以收。

记者称还有一些前一段时间的药,快要到期了,该男子当即表示,过期的药品不要。他询问记者手中有没有治疗慢性病的药品,他自称是专门收购治疗慢性病药品的机构。

李雪松告诉记者,现在的药贩子收购药品主要是针对患者,或是医保卡、门诊慢性病本的持有人,专门选择一些好卖的,有品牌效应的常用药品。

记者先后拨通了3个收购药品者的电话,收药人纷纷告诉记者,他们收的主要是治疗慢性病的药物,不能过期,要能卖得出去,其它的药物要经过研究才能确定收不收。

当记者问及药品最后会销往哪里时,药贩子有的表示自己不是负责这一块,不知道;有的谨慎地挂断了电话。记者在李雪松那里得到了一个准确的答案:“药贩子通常会委托托运公司,将收购的药品运往内地,比如郑州、济南这样的地方,在内地寻找销售渠道。”

监管群策群力

有人卖,就有人收,卖的人越多,非法收购药品的市场就越大,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高兵感叹,一些市民的目光短浅,成了助长犯罪的催化剂。

“医保卡中的钱不是自己的钱,是国家为公民个人提供的医疗服务保障,如果与非法收购药品的人同流合污,就会助长违法行为,同时又掏空了国家的资产。”高兵说,有些市民觉得自己不需要吃药,看到医保卡中的资金就动起歪脑筋。这种追求蝇头小利的行为可能给自己的未来埋下祸根,因为一旦将医保卡里的现金刷完,等真正需要时,医保中的福利保障却被自己变卖了。市民要认识到医保卡里存的是救命钱,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为自己的未来埋下祸根。

乌鲁木齐药监局稽查处副处长李雪松说,要遏制非法收购药品,最关键的是要堵住药贩子的利益源头。据悉,新疆已经逐步建立起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医疗机构全部信息化操作,在进货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医疗单位可以通过扫描枪清楚地查明药品信息,防止没有任何药品销售资质的个人或团体将违规药品混入进货渠道,堵住非法收购药品的利益来源。

“药贩子通过手机发广告,通过手机联系卖家,电信部门对待非法广告是否应该加强监管,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在这上面我们看到了法律制度尚未完善。”高兵说。

“遏制非法收购药品,既要靠老百姓的自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思考一下,如何将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医保部门加强对医保卡的管理,公安部门与药监部门合作,加大打击力度,促使部门联动加强,才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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