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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220元
  • 2010-07-23 09:38
  • 作者:佚名
  • 来源:大江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各省市逐渐推广实施,2010年是医改工作推进决定性的一年,做好新农合工作,让广大农民的健康能够得到保障,使我们的当务之急。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确定,主要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个方面。

关键词: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85万人,确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参照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财政补助解决全市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职工、困难农垦企业职工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保障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继续全额资助全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保90%以上的城镇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继续按规定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367.15万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

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2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其中成年人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100元,未成年人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30元。基金使用率达到85%。力争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县(市、区),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工作,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50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费3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县(市)推行门诊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在10个县(市、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启动开展相邻县、乡“当地参合、异地住院、同等直报”工作。将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的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落实好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手术费用补助工作。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在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县(市、区)探索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域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市内就地就医、就地实时结算服务。

宜春市还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监管。

关键词: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6月底前,巩固完善5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1月底前,全市所有的乡镇一般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2月底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立实施。6月底前,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列入医保“三张网”报销药品目录,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10%的政策。

宜春市还将推进药品分级管理、质量监管工作,规范药品采购和药品销售等。

关键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6所县级医院、8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6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和城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今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全科医生90名,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20名。为乡镇卫生院转岗培训全科医生23名。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全市完成255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783名乡镇院卫技人员和5998名乡村医生培训。贯彻并落实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

继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落实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每人每年增加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增加到1800元。

关键词: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免费为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等6类人群提供价值817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13.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15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4.4万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等。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0%以上。开展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9个县(市)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探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实施艾滋病母婴诊断项目试点,开展结核病防治,在全市继续实施免费诊断、免费治疗、免费管理政策;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程,完成查病3万人、治病0.3万人,完成查螺面积1700万平方米、灭螺面积180万平方米。加强慢性病防治,加强健康教育。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

继续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6月底前完成54.5万名8~15岁儿童第三剂次乙肝疫苗免费补种。对4.61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对3.6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对全市6.38万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专项补助。完成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1000户。在3个县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在全市农村建设1.94万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年重点支持1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关键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机构,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

完成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继续开展公立医院评审工作,积极创建“百家优质医院”,规范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拟定鼓励和规范民营资本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的政策措施。建立公立医院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公立中医院政府投入倾斜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快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探索和建立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贯彻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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